工业化学品
瑞旭集团
工业化学品
日化品
食品
医疗器械
农用化学品
检测认证
可持续发展
Search

环保部发布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科学研究备案6号公告

来源 未知 作者

2012年9月13日,环保部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7号令)第二十二条规定,发布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科学研究备案情况6号公告。6号公告包括了2012年4月-6月收入新化学物质科学研究备案的名单。此次名单总计公布207份科研备案信息。

回顾之前发布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科学研究备案情况1-5号公告,环保部分别收录了2010年11月-2012年3月各季度的科研备案情况。截止目前总计收录科研备案1370份。

根据7号令,满足“以科学研究为目的,年生产或进口量不满0.1吨的”或“为了在中国境内采用中国供试生物进行生态毒理学测试而进口新化学物质样品的” 企业需要向化学品登记中心提交科研备案。瑞旭技术在此提醒,满足简易申报基本情形和常规申报的企业,前期也需先提交科研备案再行后续活动。瑞旭技术将一如既往的为您提供全方位的全球化学品法规服务。

相关链接

NEW!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在线查询系统: CCISS系统

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订阅“化规通”!聚焦中国, 放眼全球, 关注化学品合规风险,全球REACH、禁限用物质、下游产品应用法规、危化危货、供应链合规和双碳,最新一手资讯。

化规通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4006 721 722
电 话:+86 571 87206555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4006 721 722
电 话:+86 571 87206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