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旭摘要:韩国修订《化学品注册与评估法案施行令》,引入注册资料联合提交纠纷调解制度,明确境外生产企业的唯一代表(OR)法规义务承继,并将多项技术及行政支持业务委托给韩国环境公团、韩国环境保护院及化学物质管理协会。
2026年5月6日,韩国政府经国务会议审议,发布了第36304号总统令,正式公布《化学品注册与评估法案施行令》(即K-REACH施行令)部分修订令。该修订令旨在配合于2025年11月11日公布、2026年5月12日正式实施的《化学品注册与评估法案》(法律第21132号),进一步完善化学物质注册及评估制度。
新法引入了为解决化学物质注册申请时需提交资料的联合提交相关纠纷而设立的调解制度,并明确规定:当化学物质等境外生产企业在变更唯一代表(OR)时,新旧OR之间的法规义务可以依法承继。
本次施行令主要规定了法律实施所需的具体事项,主要内容包括:
- 扩大OR及信息系统可处理业务范围(自2026年5月12日起实施)
在境外生产企业选任OR可执行的业务,以及通过化学物质信息处理系统可处理的业务中,分别新增了注册申请资料联合提交纠纷调解业务;同时增加了注册申请资料的提交延期申请业务。
- 明确委托机构职责(自2026年5月12日起实施)
将联合提交相关纠纷事实的调查,以及境外生产企业选任OR法规义务承继申报的接收业务,委托给韩国环境公团。
- 扩大中小企业支持范围(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在气候能源环境部可对中小企业提供的行政、技术、财政支持事项中,新增“减少高有害性化学物质使用活动”这一事项,以改善现行制度运行中的不足。
- 新委托条款:韩国环境保护院等机构获授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气候能源环境部将信息提供审议委员会的运营及审议的支持业务委托给依据《环境政策基本法》设立的韩国环境保护院。
此外,气候能源环境部长官可将针对相关法律及施行令中特定事项的支持业务,委托给韩国环境公团、韩国环境保护院或化学物质管理协会。
瑞旭提醒
本次修订对已经完成注册或正在开展韩国化学物质注册的企业具有重要影响,相关企业应注意以下几点:
- 关注纠纷调解新机制:如果您与联合注册的其他企业就资料共同提交产生争议,新规引入了调解制度,可依法寻求解决路径。建议提前了解调解流程和受理机构。
- 代理人变更时的法规义务承继:境外生产企业变更唯一代表(OR)时,新OR的法规义务将依法承继原OR的相关工作,但仍需按规定进行申报,请确保平稳过渡。
- 支持资源可向新委托机构咨询:涉及共同提交纠纷调查、业务效力承继申报等事务,可联系韩国环境公团;涉及信息提供审议委员会运营、特定技术支持等,可联系韩国环境保护院。
瑞旭集团将持续跟踪韩国K-REACH法规最新动态,为企业提供合规支持。
瑞旭可提供的服务
- K-REACH唯一代表
- K-REACH预注册
- K-REACH注册
- K-REACH注册豁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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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国SDS和标签制作
- K-REACH法规跟踪
- KOSHA新物质注册
- 韩国指定实验室或GLP实验室试验项目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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