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环保署正就新化学物质和既有化学物质登录办法修订草案向公众征求意见。此次意见征求将从2018年3月31日开始至2018年5月29日截止。这是自2014年12月法规发布以来第一次全面修订。
环保署说明修正重点如下:
一、因应化学物质登录统一窗口运作事务与法规调和,参考劳动部新化学物质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整合现行条文中登录级距应申请登录 类别文字,改以附表方式呈现,方便对照应申请登录类别;同时调和本署与劳动部规定应提出危害评估报告及暴露评估报告之数量级距一致。
二、合理减省行政成本及降低登录人负担,经核淮登录之化学物质资料发给登录码,不再另发给登录文件。
三、现行条文有关化学物质审定纳入清册及新化学物质登录衔接与调适执行期间已届期,予以删除。
四、明确规范首次制造或输入既有化学物质年数量达100公斤以上者,应于6月内提出既有化学物质第一阶段申请登录,届期未取得核淮登录, 不得制造或输入;而制造或输入既有化学物质年数量未达100公斤者,得自主提出申请登录。
五、经筛选目前已完成既有化学物质第一阶段登录资料中,在台湾地区流通较广泛、潜在危害性较高与资讯掌握较缺乏等化学物质,优先指定 106种化学物质应完成既有化学物质标准登录。
六、增列既有化学物质第一阶段登录必须向主管机关申请保密规定,并经登录人于核淮登录后,始认知须提出登录资料保密申请之必要,给予适当之补申请期间。
七、为掌握台湾新化学物质及既有化学物质之数量资讯,做为后续分级管理之评估参据,新增自2019年1月1日起登录人应于核淮登录后申报前一年制造或输入新化学物质或既有化学物质的数量。
八、新增登录人就审查结果有疑义者书面叙明理由提出申覆。
行政院环境保护署毒物及化学物质局的官员表示,新化学物质和既有化学物质资料登录办法修订草案相较于修订前的办法发生了重大变化,近一半的法规条文进行了修订。同时,登录办法修订草案还进行了一些行政简化,其中最为明显的是将批准文件变更为登录号。按照新化学物质和既有化学物质资料登录办法修订草案第25条的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登录人应该核准登录后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申报前一年制造或输入新化学物质或既有化学物质的数量资料。
若申请人对申请的结果表示反对,那么他们可以在收到通知30日内提交一份书面申诉。
第一批既有化学物质标准登录清单
修订草案还对附录四第一批既有化学物质标准登录清单中的物质进行了调整。物质的数量从原先的122个调整至106个。
按照修订法案的要求,若企业要生产或进口列入第一批既有化学物质标准登录清单中的物质,那么这些企业有必要完成既有化学物质标准登录。
从第一批标准登录清单中删除的物质将可能会被列入第二批标准登录清单中。第二批的物质清单定于2021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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