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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HA推荐13个优先授权的SV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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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工业界提供各种用途豁免,但ECHA并没有被说服

ECHA成员国委员会以书面形式争取公众意见程序达成协议后,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明日将发布其建议将以13个物质添加到REACH法规附件XIV授权物质清单中,这些六月份征询意见的物质是:
•三氯乙烯
•三氧化铬
•铬酸,重铬酸及其低聚铬酸
•重铬酸钠
•重铬酸钾
•重铬酸铵
•铬酸钾
•铬酸钠
•硫酸钴(II)
•二氯化钴
•硝酸钴(II)
•碳酸钴(II)
•乙酸钴

预计在2013年2月完成这些物质列入到附件XIV的工作,建议书已包含企业最新的申请授权日期,三氯乙烯18个月,铬化合物21个月,钴化合物两年。所有日落日期是从最新的申请之日起18个月内。

尽管ECHA多次收到行业次要求获得特定用途的豁免授权申请,但从建议书上看预计没有这样的豁免。三氯乙烯可能用于在封闭系统的表面清洗时豁免。建议书也概括了一些可能会导致具有一定职业暴露极限(伯尔)下三氯乙烯可能致癌致基因突变的活动。如果这一点成立,ECHA表示,可能需要重新审议现有的旨在保护工人健康免受有害物质的欧盟法律。

此外,该建议书认为以研发为导向的物质相关的产品和工艺没有审查期限或豁免。

新闻来源:http://chemicalwatch.com/9480/echa-recommends-prioritising-13-svhcs-for-authoris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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