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欧盟化学品管理署(ECHA)在其官网发出通知,提醒企业第二次后预注册截止时间即将到来,希望企业能尽早应对。一旦错过5月31日,企业在生产或进口物质时需要向ECHA提交物质查询请求并完成注册。
根据REACH法规第23条,分阶段物质可以进行预注册或后预注册,依法享受不同时间的缓冲期。2008年12月1日欧盟REACH法规预注册截止后,对于首次投放欧盟市场超过1吨/年的物质可以通过后预注册(Late Pre-registration)获得进入欧盟的通行证,继续享受注册缓冲期。针对非欧盟生产商,年输欧吨位在100-1000吨的化学物质在2012年5月31日后,将无法进行后预注册。
后预注册的条件
首次投放欧盟市场1吨/年以上
1、分阶段物质
2、首次投放欧盟市场1吨/年以上
3、在首次投放市场达到1吨/年6个月内
4、分阶段物质相应吨位注册截止日期前的12月内
相关链接:
ECHA官网
瑞旭技术“后预注册”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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