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欧盟REACH法规的要求,欧盟委员会需要在今年6月1日正式公布REACH复审通讯内容;前段时间,欧盟委员会发表声明表示计划将REACH复审总结通信内容推至9月初发布;19日在布鲁塞尔举行的欧盟化学工业联合(Cefic)组织的REACH实施工作组会议上,欧盟委员会表示计划推迟的原因源于复审项目过于庞大,而非其他问题。
担任欧盟企业总司(DG Enterprise)的副主管Fulvia Raffaelli女士表示,欧委员陆续将各种研究成果注入REACH法规复审行动中,这些成果包括一项称为“REACH基准线”的研究,布鲁塞尔方面表示不日将发表中期报告,并有望在年底发布最终报告草案。Raffaelli女士指出对已注册REACH物质的信息的公布情况的改善,这一成果尤需要牢记。并且增加了风险管理和定性评估的比重,这一切都意味着REACH工作的有序进行。
Raffaelli女士表示目前并未设定清晰的复审结束时间,可能在夏天结束后进行。欧盟执委会预计在今秋组织会议讨论相关成果,这个将预计与对纳米材料的监管复审同步进行。欧委会也将从调查公众对欧盟化学品管理和这些管理举措对环境健康的影响反映中,了解公众满意度。
在REACH法规的相关要求中,欧委会需要完成以下几点的REACH复审及报告总结:
●REACH法规 75(2)款:2012年6月1日前对欧盟化学品管理署(ECHA)完成复审
●REACH法规138(6)款:2012年6月1日前对REACH法规进行复审,避免法规重叠
●REACH法规138(3)款:对每年制造量或进口量大于1t小于10t的物质REACH注册物质复审
●REACH法规117款:
·各成员国应每5年向欧委会提交REACH法规在本国境内的实施情况的报告
·ECHA应每5年向欧委会提交REACH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
·ECHA应每3年向欧委会提交非动物实验方法和试验策略的执行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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