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欧盟政府公报刊登了欧洲法院的一份裁定决议(2012/C 184/41)责令注册人——西班牙的“lgcar化学”撤销对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关于REACH注册行政费的诉讼。据悉在2011年ECHA的中小型企业(SME)审核中,“lgcar化学”被ECHA裁定SME资质不合格,要求加收行政费;而lgcra表示此前已经通过REACH-IT进行SME资质资料补全更新了,ECHA收费要求在更新之后,完全不合理。之后,“lgcar化学”向欧洲法院提起诉讼,要求ECHA撤销收取行政费。
中小型企业(SME)
REACH法规第2章第3条第36款对中小企业(SME)的定义系指2003年5月6日欧盟委员会建议(2003/361/EC文件)中关于按照雇员人数、年营业额或资产负债额划分的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定义的小型企业和中型企业:
企业类型 | 雇员人数(人) | 年营业额 | 或者 | 年资产负债总额 |
中型 | <250 | ≤€50 million | ≤€43 million | |
小型 | <50 | ≤€10 million | ≤€10 million | |
微型 | <10 | ≤€2 million | ≤€2 million |
SMEs优惠
根据欧盟(EC)No 340/2008即REACH法规收费文件,中小型企业SMEs(micro,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可在注册行政费、更新行政费上享受到很大程度的优惠,针对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收费比例分别为大型企业的70%、40%、10%。而在REACH法规下物质的授权申请中,ECHA行政费对中小微企业有优惠,中型企业8折,小型企业5折,微型企业1.5折。
2011年是SME审核年,申请了SME状态的注册企业,多半被ECHA要求提供相关SME材料(注册前两年官方出具的社保人数证明,企业股权证明及资产负债表)。除审核提交的材料外,其它途径的验证,让不少企业跌破眼镜,ECHA不惜重金聘请各语言国工作人员,核查企业的相关网站,一旦网站信息有悖于提交的资料,ECHA便会质疑,并要求提供进一步的资料。历时半年的严格审查,结果表明,大多数被审查企业所提供的材料与他们申请的SME规模并不符,对此,不少企业不得不为谎称SME的行为埋单,除了需要支付行政费差价外,还要被处以20,000欧元的罚款。ECHA出台的SME优惠政策,只施惠于真正的中小型企业。因此,注册者若想享受SME优惠,必须要提供准确的,官方的资料,经核算后满足条件方可申请,否则一律以“大型”处理。(详情:REACH注册≠REACH应对)
不久前结束的ECHA第七次利益相关者会议上,参会人员也表示ECHA发布的SME指南文件对企业自我审查至关重要,只有认真研读相关文件,才能精确判断企业注册规模,以免后续因不符合而遭遇高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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