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学品
瑞旭集团
工业化学品
日化品
食品
医疗器械
农用化学品
检测认证
可持续发展
Search

消费品纳米成分标签或成要求

作者

  考虑到在消费品领域纳米材料统计数据库的零散性,欧盟环境总司(DG Environment)于近日发布了一份报告,报告提出了一个识别消费品中纳米材料的方法论并建立了一个可查询的具备200种已知纳米产品的小样本数据库,此举可为进一步研究发展全欧范围内的数据库奠定基础,用以帮助制定相应的市场和消费者策略。数据库内容包括产品类型、产品分类、纳米材料类型、原产地,遗憾的是未包括产品的具体市场份额及产品暴露风险研究。

  这个数据库的关键在于消费品中纳米材料信息的收集,从这一点上反应了数据库的范围可能比较局限,因为部分情况下那些宣称含有纳米材料的产品是不可靠的,而含有纳米材料的产品,其标签上却未有说明。欧盟方面强调应当采取相关立法,形成一个具有相应法律约束力的欧盟指令,鼓励督促企业对产品中的纳米材料作出自愿性声明,对产品的纳米材料标签要求是是首当其冲的。

  此前,已有相关组织要求在化妆品、食品中加贴纳米材料标签,而随着各方对纳米材料监管要求的不断增加,可能会对所有含有纳米材料的产品进行标签成分要求。2012年2月法国发布法令,从2013年1月开始,要求法国境内任何生产、销售、进口纳米材料超过100g的企业通报相关情况,成为欧盟地区首次对纳米材料进行强制通报的国家。

  当前REACH法规下,对于纳米材料的REACH注册要求还不是十分清晰,因为大部分纳米材料都是新材料,企业生产或者进口的量大多小于REACH法规要求的1吨/年的,可以豁免REACH注册,企业由此逃避注册义务。欧盟方面在不断发布纳米材料相关指南文件,用于规范并协助纳米材料的REACH注册。由此观之标签和通报要求以及进一步的注册将成为欧盟主管当局监控纳米材料使用的重要手段。

相关链接:

欧盟环境总司方法论报告

欧委会纳米材料板块

法国强制要求纳米材料通报

ECHA为2013年纳米材料REACH注册提供支持

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订阅“化规通”!聚焦中国, 放眼全球, 关注化学品合规风险,全球REACH、禁限用物质、下游产品应用法规、危化危货、供应链合规和双碳,最新一手资讯。

化规通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4006 721 722
电 话:+86 571 87206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