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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延伸塑料废物EPR范围,或涉输印企业

2024年3月14日,环境、森林和气候变化部(MOEFCC)在印度公报上发布《2024年塑料废物管理(修订)规则》,这一新规对2016年制定的塑料废物管理规则进行了修订,旨在更好地监管塑料原材料和可堆肥或可生物降解塑料。通过延伸生产者责任制度(EPR)的适用范围,新规包含了更多相关实体,以确保塑料废物的有效管理。

修订后的规则明确了以下实体将被纳入EPR框架,包括塑料包装生产者、进口商(涉及塑料包装的中间材料如薄膜和原料,及其进口产品的塑料包装)、品牌所有者(包括在线平台、市场和超市或零售连锁)、塑料废物处理者、塑料原料制造商以及可堆肥或可生物降解塑料产品的制造商。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 符合要求的生产商将被允许生产可堆肥或可生物降解塑料制品,但这些产品必须遵守特定的标记和标签要求,旨在确保产品符合印度食品安全与标准管理局关于食品接触应用的规定。印度标准局将负责为这类塑料包装和产品制定独特的颜色或标记。
  2. 允许销售的可堆肥或可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或商品的制造商,须在产品上市前向中央污染控制委员会申请并获得认证。
  3. 地方政府需采取措施禁止在其辖区内存储、分发、销售或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
  4. 地方政府应于每年6月30日之前对产生的塑料废物数量进行评估,并预估未来五年的数量。同样,在每年的6月30日前,地方政府需评估其塑料废物管理的基础设施,包括收集、分类和处理的能力,并向相应的州污染控制委员会报告。

此次修订自2024年3月14日起生效。值得一提的是,中小企业虽然可免除EPR义务,但仍需要在门户网站上注册,并声明其制造的塑料包装的类别。

来源:https://www.bl-india.com/news-details.php?nid=210&netitle=plastic-waste-management-(amendment)-rules,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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