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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展开第二轮大规模REACH联合执法行动

来源 未知 作者

为协调REACH法规在欧盟各国的实施和执行,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自今年5月起联合各成员国展开第二轮大规模REACH联合执法行动。去 年5月,ECHA启动首次联合执法行动,对来自25个国家的1600家企业进行了审查。重点审查项目如:1)企业是否完成REACH预注册或正式注 册;2)企业是否持有符合法规要求的物质安全数据表(SDS)及扩展版安全数据表(eSDS)。

随后公布的首次执法结果显示8%的企业没有及时完成预注册或注册,20%的企业安全数据表不符合REACH法规要求。随着第二轮REACH联合执法行动的 展开,可以预见,欧盟各国对欧盟境内尤其是进口至欧的产品合规性监管必将得到进一步升级。此外,今年4月瑞旭爱尔兰子公司在与ECHA首席执行官 Geert Dancet的见面会上,也证实了上述消息。


2011年3月,ECHA公布第二轮联合执法的行动策略并设置了各成员国执行REACH监管的最低标准。除上文提到的第一轮监管重点外,新策略特别强调了 对下游用户的监管。对于通过唯一代表提交REACH注册的中国企业而言,欧洲客户既是直接进口商又是下游用户,这些欧洲进口商是监管的最直接对象。本轮具 体监管内容如下表所示:

 

类别

条款

描述

欧盟重点监管目标

REACH注册相关

5

-是否完成了预注册和正式注册;

-是否履行了No data, no market的原则;

生产商、进口商、唯一代表

6 ,7,10,11,12,14,19, 12(2) , 24(2), 22(1) , 22(2), 40(4), 41(4), 46(2)

-提交的注册卷宗数据是否满足法规要求;

-是否及时更新了卷宗(出现新的危害信息或吨位变更时);

-是否完成了高关注物质通报;

生产商、进口商、(唯一代表)

供应链信息传递相关

31, 32(1), 33(1) &33(2), 35

-对有分类物质是否传递了SDS及与化学品安全报告(CSR)一致的暴露场景;

-无分类物质是否传递了其他安全使用信息;

-员工是否能够获取SDS和其他安全使用信息;

-物品供应商是否传递了物品中的物质信息;

生产商、进口商、下游用户、分销商

34

-下游用户是否将新的危害信息向上传递;

下游用户、分销商

65,67(1)

-获得授权许可的企业需要在标签上注明授权号,并向下传递;

-不得向欧盟市场投放不符合REACH限制要求的产品。

生产商、进口商、下游用户

37(5),37(2),37(4), 38(1) & 39

-下游用户使用物质时是否鉴定和应用了通过SDS传递的风险管理措施;

-如果用途不被涵盖,需要更换供应商或改善工艺或开发自己的暴露场景和CSR。

生产商、进口商、下游用户

物质使用相关

55, 56(1) &56(2), 60(10),

-没有获得ECHA授权同意,不得使用授权清单上的物质;

-最大程度降低授权物质的暴露;

生产商、进口商、下游用户

66(1), 67(1)

-首次使用授权物质3个月内需向ECHA通报;

-使用限制清单物质应符合附件XVII的限制要求。

下游用户

 

 

在欧盟立法体制下,ECHA没有直接监管各成员国企业的权利,所以上表中大部分监管工作实际上由欧盟各成员国的主管当局执行。正因如此,自08年预注册至 今,REACH法规的监管及处罚力度在欧盟各成员国的表现尤为不同。例如,希腊和意大利的海关对进口化学品的审查就相对严格,一般要求进口商提供吨位涵盖 证明或预注册证明;荷兰官方会定期审查REACH唯一代表的资质;而葡萄牙的REACH监管消息则少有触及。又如,爱尔兰立法可以对违反REACH的本国 企业处以高达300万欧元的罚款,而比利时却没有发布过任何实际的处罚措施。对此,ECHA计划尽快改变REACH执法版本不一、各自为政的现状。今年5 月,欧盟委员会先后对葡萄牙和比利时的法规管理当局发出警告,责令两国从国家层面上强化REACH法规的实施和执行并要求加大REACH监管和处罚力度。 随着第二轮大规模REACH联合执法行动的逐步展开,ECHA将确保欧盟各成员国在监管力度和处罚措施上做到步调一致。

瑞旭技术专家认为,REACH监管的一体化、法制化和常态化可能成为未来欧洲化学品管理的一种新趋势。欧洲当局有理由相信,这种趋势将更好地推进企业履行 REACH法规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如果说,已投入大量人力和财力进行REACH注册的企业尚且需要定期维护自己的注册卷宗和供应链数据传递;那么,尚未应 对REACH而心存侥幸的企业,恐怕就不得不尽快理清局面:REACH监管的严酷趋势将使其进入欧盟市场的风险“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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