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欧盟委员会于2026年6月30日通过授权法规,将毒死蜱列入POPs法规附件I的A部分,设定其作为无意痕量污染物的限值为0.01 mg/kg,旨在落实斯德哥尔摩公约COP12决定。
2026年6月30日,欧盟委员会通过一项授权法规,正式将毒死蜱(Chlorpyrifos,CAS号:2921-88-2)列入《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法规》((EU) 2019/1021)附件I的A部分,并设定其在物质、混合物及物品中作为无意痕量污染物的限值为0.01 mg/kg(0.000001%重量比)。根据通过的法规及其附件,瑞旭集团为您提供以下解读。
背景
毒死蜱因其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及潜在的长距离环境迁移能力,长期以来受到全球环境与健康领域的密切关注。此次立法行动旨在落实2025年5月斯德哥尔摩公约第12次缔约方大会(COP12)的决定。该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至5月9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各方一致同意将毒死蜱列入公约附件A,并附带特定豁免。此外,2025年11月21日至12月19日通过公众反馈机制开展的公开征询显示,各方普遍支持将毒死蜱列入附件I。
核心管控措施
- 列入管控清单:毒死蜱被新增至(EU) 2019/1021号法规附件I的A部分,该部分涵盖公约及议定书所列物质。
- 不设特定豁免:鉴于毒死蜱在欧盟境内已依据《植物保护产品法规》((EC) No 1107/2009)和《生物杀灭剂法规》((EU) No 528/2012)不被批准作为活性物质使用,此次列入不附带特定豁免。
- 痕量限值:为强化法规执行,明确毒死蜱在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作为无意痕量污染物(unintentional trace contaminant)的浓度上限为0.01 mg/kg(即0.000001%重量比)。低于该限值的情形,适用法规第4(1)(b)条的相关规定。
瑞旭提醒
该授权法规将在《欧盟官方公报》发布之日起第20天生效,并对所有成员国具有直接约束力。任何出口至欧盟的产品(包括化工原料、塑料制品、纺织品、电子电气产品、包装材料等),若毒死蜱超过其阈值时,将不再适用第4(1)(b)条关于无意痕量污染物的豁免处理,相关产品面临进入欧盟市场的合规风险/禁止投放市场风险。由于毒死蜱在欧盟已不被批准用于植物保护产品和生物杀灭剂产品,此次列入POPs法规不附带特定豁免。这意味着企业无法申请"过渡期"或"特殊用途许可"来继续使用或销售含毒死蜱的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