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5日,中国生态环境部连续发布两项重要公告,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2025—2030年)》和中国聚氨酯泡沫行业含氢氯氟烃淘汰管理计划要求,分别对氢氟碳化物(HFCs)以及1,1-二氯-1-氟乙烷(HCFC-141b)的生产实施禁令,以履行《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推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关于禁止生产以氢氟碳化物(HFCs)为制冷剂的家用电冰箱和冰柜产品的公告(2025年第27号公告)

具体事项:
- 生产禁令: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以HFCs为制冷剂的家用电冰箱和冰柜产品。
- 产品范围:本公告所适用的家用电冰箱和冰柜产品,是指根据《家用和类似用途制冷器具》(GB/T 8059—2016)中定义的,由一个或多个间室组成且能够控制在规定的温度下、具有适合家用的容积和结构、使用自然对流或强制对流、消耗一种或多种能量以获取冷量的隔热箱体。包含出口的家用电冰箱和冰柜产品,不含车载冰箱。
关于禁止生产以1,1-二氯-1-氟乙烷(HCFC-141b)为发泡剂的聚氨酯产品的公告(2025年第28号公告)

具体事项:
- 第一阶段禁令: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以HCFC-141b为发泡剂的组合聚醚和聚氨酯产品(喷涂聚氨酯泡沫产品除外)。
- 生产冰箱冷柜产品、冷藏集装箱产品、电热水器产品,按《关于禁止生产以一氟二氯乙烷(HCFC-141b)为发泡剂的冰箱冷柜产品、冷藏集装箱产品、电热水器产品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9号)的规定执行;
- 生产保温管产品、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按《关于禁止生产以1,1-二氯-1-氟乙烷(HCFC-141b)为发泡剂的保温管产品、太阳能热水器产品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28号)的规定执行。
- 第二阶段禁令:自2026年7月1日起,禁止生产以HCFC-141b为发泡剂的喷涂聚氨酯泡沫产品。
- 产品定义:本公告所适用的喷涂聚氨酯泡沫产品,是指经现场喷涂施工的具有绝热和防水功能的聚氨酯泡沫材料,包括以下标准所规定的喷涂聚氨酯泡沫产品。

背景
我国自加入《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来,持续开展受控用途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淘汰和替代,如期完成全氯氟烃、哈龙、四氯化碳、甲基氯仿和甲基溴五大类ODS的淘汰,目前正在开展含氢氯氟烃(HCFCs)加速淘汰行动。2021年,我国接受了限控氢氟碳化物(HFCs)的《基加利修正案》,开始管控HFCs,启动HFCs削减行动。
聚氨酯泡沫行业是HCFCs主要消费领域之一,使用HCFC-141b为发泡剂生产保温泡沫板等聚氨酯产品。该行业在板材、喷涂、自结皮等领域仍有一些以HCFC-141b为发泡剂,产业链也涉及部分以HCFC-141b为发泡剂生产组合聚醚的上游企业。我国已经做了大量替代技术推广工作,各子行业均有多种成熟的替代品,相关企业可以根据产品性能要求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选择适合的替代品。
我国目前在家用电冰箱和冰柜的生产中主要使用低碳环保的自然工质异丁烷为制冷剂,仅有少量出口的产品仍使用HFCs为制冷剂。异丁烷已成功应用多年,技术成熟,产业链配套完善,行业渗透率超过90%,且成本低于HFCs,综合经济效益明显。
意义
此次发布的两项公告是推进ODS淘汰和HFCs削减进程、实现国家履约目标的积极举措,对推动相关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展现了中国认真履行国际环境公约的负责任态度。
实施保障与监督执法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督促企业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切实做好家用电冰箱和冰柜行业制冷剂用途HFCs和聚氨酯泡沫行业HCFC-141b的淘汰工作。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企业,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http://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511/t20251124_1134724.html
http://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511/t20251124_113472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