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8日,土耳其农业和林业部公布《食品法典中关于与食品接触的物质和材料的管理条例》的修订草案,正式解除食品包装中再生塑料的使用禁令,同时出台塑料生产边角料再加工新规。
背景
2018年,土耳其发布《食品接触材料与物品法规》,明确了适用范围、法律依据、定义及通用要求,并对活性与智能材料、特定材料类别、物质许可程序、新物质申报、许可变更及合规声明等作出具体规定。近日发布的修订草案对原管理条例进行部分条款更新,主要涉及部门名称变更、法规引用更新、新增环保与回收要求,以及给予企业过渡期适应新规。
主要修订内容
1.废除禁止再生塑料用于食品接触材料的规定
允许使用符合相关法规的回收塑料用于食品接触材料的生产。
2.允许塑料边角料、毛刺进行再加工利用
允许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塑料边角料、毛刺等副产物进行再加工利用,但需符合良好生产规范及附件7(新增)中的条件。
附件7:塑料的再加工
- 在塑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边料及其他类似副产品,若拟用于再加工,应在技术可行的前提下,尽可能在靠近其产生设施的位置与一般废弃物分开收集。
- 拟进行再加工的材料应通过专用于此目的的封闭管道或输送带系统进行收集,或装入专门设计、用途标识清晰且保持清洁的箱体、袋子或容器中。上述容器在装满后应立即密封,以防止材料在重新投入生产流程前受到污染。
- 上述箱体、袋子或容器可单独或组合置于二级包装中,并依据《关于在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和物品中使用再生塑料的规定》中关于“批次”的定义进行编号,随后运送至再加工设施。
- 运营方应为拟再加工的塑料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在再加工各阶段有效防止不同成分的塑料、其他材料或废料发生混杂。对于塑料副产物批次,在其与相同成分塑料混合并进入塑料材料及制品生产工序之前的所有工序间转移过程,均应纳入质量保证体系,以实现全程可追溯性。
该法规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土耳其农业和林业部负责监督执行。企业需在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合规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