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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来袭!!联合国GHS第11修订版正式发布

2025年9月12日,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第11修订版在联合国UNECE网站发布。目前有英语、法语和西班牙语三个语言版本,中文版还需等待。

与UN GHS第十修订版相比,重要修订内容如下:

1.新增“全球升温潜能值”(Global warming potential)的概念

“全球升温潜能值”指一种度量方法,比较某种物质或混合物相对于基准气体(通常为二氧化碳)在大气中捕获热量的能力。全球升温潜能值的正式定义是,在指定时间尺度内,单位质量气体相对于二氧化碳(作为参考气体)排放所产生的累积辐射强迫效应,包括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

2.明确气雾剂与加压化学品的独立归类

在“气雾剂和加压化学品”一章中阐明,气雾剂不再另属第2.3.2节(加压化学品)、第2.2章(易燃气体)、第2.5章(加压气体)、第2.6章(易燃液体)和第2.7章(易燃固体)的范畴。但气雾剂可能由于所含物质而属于其他危险种类的范畴;加压化学品不再另属第2.3.1节(气雾剂)、第2.2章(易燃气体)、第2.5章(加压气体)、第2.6章(易燃液体)和第2.7章(易燃固体)的范畴。但加压化学品可能由于所含物质而属于其他危险种类的范畴。

3.明确气雾剂分类标准

补充、改动表2.3.1:气雾剂标准中的部分试验内容。

4.修订“退敏爆炸物”中注解

修改或删除“退敏爆炸物”一章中,与硝化纤维素相关的注释或脚注。

5.修订“呼吸道或皮肤致敏”章节分类指导

对于物质和混合物在进行皮肤致敏分类时,可以使用来源于人类预测性斑贴试验、流行病学研究、案例研究、案例报告或病史、诊断性斑贴试验和医疗检测报告以及毒物控制中心的信息。

6.新增全球变暖危害性

环境危害中“危害臭氧层”类别更名为“危害大气系统”,涵盖因具有臭氧消耗和/或全球升温潜能而对大气系统有害的物质和混合物。这一章中新增“全球变暖危害性”,给出分类标准、标签要素和分类判定逻辑等内容。涉及温室气体相关企业需要特别关注。

7.急性毒性防范说明(P术语)更新

调整了“急性毒性”危害类别对应的一些防范说明。其中P322和P323是新防范说明。

8.更新标签样例

1)在附件7标签要素样例中,删除了组合标签样例中“内包装标签可使用《联合国规章范本》规定的易燃液体象形图替代全球统一制度象形图”的描述。

2)新的标签样例均删除了原本产品名称的黑色背景框。

9.新增单纯窒息剂(Simple asphyxiants)

在附件11(关于不导致分类的其他危险的指导)中新增“单纯窒息剂”的内容。窒息剂是一种可导致人因缺氧而窒息而失去意识甚至死亡的气体或蒸气。窒息剂有化学窒息剂或单纯窒息剂。化学窒息剂(chemical asphyxiants)是指通过阻止血液吸收氧气或阻止氧气从血液正常输送到组织或细胞内部,从而导致窒息。与化学窒息剂相关的具体毒性健康影响涵盖急性毒性、特定目标器官毒性 - 单次接触和特定目标器官毒性 - 反复接触。单纯窒息剂是指置换氧气并能因此导致接触者在接触某一物质或混合物后发生缺氧、可能造成意识丧失和死亡的气体或蒸气。单纯窒息剂浓度过高时,会将空气中氧气降低至危险水平危及身体健康。如果某种物质或混合物已被划为具有急性毒性(吸入),则不需要再将其标识为单纯窒息剂。比较常见的单纯窒息剂:二氧化碳、氢气、氮气、氦气、氖气、氩气、氪气、氙气、乙烷、乙烯、乙炔、甲烷、丙烷、丙烯、脂肪族烷烃和氯氟烃。

为标示单纯窒息性气体危险,主管部门可要求在标签、SDS和/或操作说明上使用以下短语,也可让制造商或供应商自行选择:

(a) 可置换氧气并致命(May displace oxygen and be fatal.)。

(b) “危险”和/或“存放于通风良好处”(In addition, “Danger” and/or “Store in well-ventilated place” may also be used.)。

联合国GHS每2年修订一次,2025年新版本的发布涉及多个危害分类的更新。企业如果有以上危害相关产品,需引起注意。未来,各国GHS法规的修正可能会采纳最新修订版的内容。具体修订事项及原文链接:https://unece.org/transport/dangerous-goods/ghs-rev1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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