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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修订化妆品法规,限制水杨酸甲酯使用

2025年3月27日,英国国务大臣(the Secretary of State)颁布2025年化妆品(化学物质限制)条例(the Cosmetic Products (Restriction of Chemical Substances) Regulations 2025),对英国化妆品法规(EC)1223/2009的附录III(限用物质清单)进行修订,限制水杨酸甲酯在化妆品中的使用。该修正案已于2025年3月31日提交备案,并将于2025年9月30日生效,适用于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地区。

英国化妆品法规(EC)1223/2009附录3(限用物质清单)修订内容

序号

物质化学名称/INN

常见成分术语表名称

CAS号

EC号

产品类型
使用部位

最大允许使用浓度

324

Methyl

2-hydroxybenzoate

Methyl

salicylate

119-36-8

204-317-7

(a)淋洗类肤用和发用产品(不包括洗手液)

(a)0.02%(0.5-1岁儿童)
0.06%
(1岁以上儿童及成人)

(b)洗手液

(b)0.02%(0.5-1岁儿童)
0.06%
(1岁以上儿童及成人)

(c)驻留类肤用产品(不包括面部彩妆、喷雾/气雾型身体乳、除臭喷雾/气雾剂以及含醇类香水)及非气雾型发用产品)

(c)0.02%(0.5-1岁儿童)
0.06%
(1岁以上儿童及成人)

(d)唇部产品

(d)0.02%(0.5-1岁儿童)
0.03%
(1岁以上儿童及成人)

(e)面部彩妆

(e)0.05%

(f)眼部彩妆和卸妆产品

(f)0.002%

(g)牙膏

(g)2.5%

(h)漱口水

(h)0.1%(6-10岁儿童)
0.4%
(10岁以上儿童及成人)

(i)口腔喷雾

(i)0.65%

(j)含醇类香水

(j)0.6%

(k)除臭喷雾/气雾剂

(k)0.003%

(l)发用产品(喷雾/气雾剂)

(l)0.009%

(m)身体乳喷雾

(m)0.04%

 (过渡期:在2025年9月30日或之前已投放市场的化妆品产品,可继续在市场上销售至2026年3月31日)

法规解读

1.英国曾在2025年1月16日向世界贸易组织(WTO)通报了《2025年化妆品(化学物质限制)条例》草案,拟修订(EC)第1223/2009号化妆品法规的附录III,以限制水杨酸甲酯在特定化妆品中的使用。水杨酸甲酯被归类为欧盟分类、标签和包装(CLP)法规下的2类CMR(致癌、致突变及生殖毒性)物质。
瑞旭法规解读

2.该修订旨在根据英国非食品及非药用消费品化学品安全科学咨询小组(SAG-GS)的建议,确保不同类型的化妆品中水杨酸甲酯的含量处于安全水平。2024年3月,SAG-GS发布关于化妆品中水杨酸甲酯的评估意见,认为水杨酸甲酯可以在化妆品中使用,但需根据不同产品类型和适用人群设定相应的安全浓度限制,以保障消费者安全。
更多有关2024年英国化妆品法规动向及SAG-GS信息


中国法规解读

由瑞旭集团自主研发的中国化妆品原料法规数据库(妆合规)查询信息显示:水杨酸甲酯(CAS No.119-36-8)在化妆品中用作变性剂、芳香剂、口腔护理、舒缓剂。目前已被纳入中国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在驻留类产品中的最高历史使用量为15%。


英国-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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