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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医疗器械GMP正式实施!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同步更新,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迎来新要求

2026年11月1日,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监局2025年第107号公告,以下简称“新版GMP”)正式实施,2014年版规范同步废止。

新版GMP由原规范调整为15章、132条,新增质量保证、验证与确认、委托生产与外包控制三个章节,进一步强化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并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提出了更加系统的要求。

与此同时,国家药监局于2026年9月至10月陆续发布新版GMP通用及专项检查指导原则,标志着新版GMP的实施要求进一步落实到监管检查层面。

一、新版GMP有哪些重要变化?

与2014年版相比,新版GMP不仅是条款数量和章节结构的调整,更体现了质量管理理念的升级。

1. 强化全生命周期质量风险管理

新版GMP进一步强调风险管理贯穿产品研发设计、采购、生产、检验、放行及上市后管理全过程,要求企业将风险管理融入质量管理体系各环节,而非仅停留在产品风险管理报告层面。

2. 新增质量保证章节

单独设置质量保证章节,强化质量管理体系的系统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明确质量保证活动及相关管理要求,推动企业从满足文件要求向确保体系持续有效运行转变。

3. 强化验证与确认管理

新增验证与确认章节,进一步突出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计算机化系统等相关过程的验证与确认要求,确保生产过程受控、结果可靠。

4. 明确委托生产与外包控制要求

新增委托生产与外包控制章节,进一步明确注册人、备案人与受托生产企业在质量管理中的职责要求,强化对受托方及外包活动的管理,避免因生产活动外包而弱化质量管理责任。

5. 推动数字化与智能化管理

新版GMP进一步关注信息技术及UDI等在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中的应用,体现了数字化转型背景下质量管理的新要求。

二、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有哪些新变化?

2026年9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导原则》(国药监械管〔2026〕14号),将新版GMP要求转化为具体检查项目,共200项,包括关键项目39项、主要项目88项和一般项目73项。

10月28日,进一步发布无菌、植入性、体外诊断试剂及定制式义齿4个专项检查指导原则;10月30日,发布独立软件检查指导原则。

其中,独立软件检查项目共203项,包括关键项目41项、主要项目94项和一般项目68项。

新版检查指导原则主要体现以下特点:

  • 检查项目分级管理: 按照质量管理要求及不符合项可能带来的风险,将检查项目划分为关键、主要和一般项目。
  • 强化注册人责任检查: 对自行生产注册人、委托生产注册人及受托生产企业,分别明确非全项目检查应覆盖的规范章节。
  • 突出风险导向: 对多项不符合项相互关联、可能导致体系系统性风险的情形,以及重复出现的不符合项,提出更严格的判定要求。
  • 加强专项领域监管: 针对无菌、植入、IVD、定制式义齿及独立软件等产品特点,进一步细化专项检查要求。

三、企业应如何应对?

新版GMP实施后,企业应尽快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差距分析,重点关注以下工作:

  1. 对照新版GMP及适用附录,梳理现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识别新增及修订要求;
  2. 重新审视质量风险管理、质量保证、验证与确认等关键活动的实施情况;
  3. 完善委托生产及外包管理机制,明确注册人与受托生产企业的职责边界;
  4. 对照适用的通用及专项检查指导原则开展模拟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体系缺陷。

新版GMP的实施,不仅意味着企业需要更新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更重要的是确保体系真正落实到产品研发、生产和上市后管理的各个环节。

瑞旭集团医疗器械法规团队可为医疗器械企业提供新版GMP差距分析、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修订、体系建立与优化、模拟检查及整改辅导等服务,协助企业顺利完成新版GMP体系转换,持续提升质量管理与合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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