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学品
瑞旭集团
工业化学品
日化品
食品
医疗器械
农用化学品
检测认证
可持续发展
Search

ECHA官网移除二氧化钛致癌物分类

2025年9月11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宣布,根据欧盟法院2025年6月裁定的撤销二氧化钛致癌物分类的判决,该物质癌物分类的统一分类标准现已从C&L清单中移除,相关登记意向书亦完成修订。同时,关于二氧化钛分类与标签的指导文件也已被撤下。

ECHA,二氧化钛,致癌物,分类

判决要点回顾

2016年,法国食品安全、环境及劳动卫生署(ANSES)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提交提案,要求将粉末状二氧化钛列为“吸入性致癌物”。2017年,ECHA风险评估委员会(RAC)采纳意见,支持将其归为“2类可疑致癌物”。2019年10月,欧盟委员会通过2020/217号授权条例,正式把“粉末状二氧化钛(粒径≤10微米的颗粒含量≥1%)”列入“2类可疑致癌物”,并要求加贴“H351:吸入可能致癌”的警示标签。多家二氧化钛制造商、进口商及下游用户随即向欧盟普通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11月,普通法院认定欧盟委员会在采纳关键科学研究时“存在明显错误”,且未能充分证明二氧化钛本身具有致癌的内在属性,遂判决撤销该分类。法国与欧盟委员会不服,向欧盟法院提起上诉。2025年6月,欧盟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法国与欧盟委员会的上诉,维持欧盟普通法院2022年11月的裁决,正式撤销二氧化钛致癌物分类。

ECHA官网分类信息调整

目前,二氧化钛在欧盟境内不再强制携带“致癌”警示,出口包装、安全技术说明书(SDS)及职业接触限值等要求随之松绑。瑞旭集团将继续跟踪欧盟二氧化钛分类动态,助力企业合规。

https://echa.europa.eu/substance-information/-/substanceinfo/100.033.327#msdynmkt_trackingcontext=c22d9a76-21b9-45ad-80af-d2f51b330000

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订阅“化规通”!聚焦中国, 放眼全球, 关注化学品合规风险,全球REACH、禁限用物质、下游产品应用法规、危化危货、供应链合规和双碳,最新一手资讯。

化规通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4006 721 722
电 话:+86 571 87206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