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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拟修订RoHS指令,就多项铅镉豁免公开征求意见

摘要:欧盟委员会就RoHS指令铅镉豁免条款发布修订草案,拟对荧光灯、激光管、医疗设备等20余项豁免进行续期、拆分或撤销,部分条款过渡期仅12-18个月,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5日。

2026年7月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一项授权指令草案,拟对《关于限制在电气电子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RoHS指令,2011/65/EU)中的多项铅和镉豁免条款进行修订更新,现正式开启为期四周的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5日。根据草案内容,瑞旭集团为您提供以下解读。

豁免条款"精细化"调整

此次草案涉及附录III和附录IV中共20余项豁免条款的续期、合并、拆分或撤销,覆盖荧光灯玻璃管、光学滤光玻璃、医疗光疗设备、陶瓷电容器焊料、激光管、氧传感器及核磁共振设备等多个技术领域。

主要调整

  • 荧光灯玻璃管中的铅(第5(b)条):续期但限定仅适用于照明设备类别,不扩展至LED等新技术,明确铅为"非故意添加"(来自回收玻璃杂质)
  • 光学滤光玻璃系列(第13(b)条):合并细化,新增红外干涉滤光片豁免,反射标准用玻璃中移除铅仅保留镉
  • 医疗光疗设备中的铅:将原分散在附录III和附录IV的两项豁免合并为新的第18(b)-(II)条
  • 陶瓷电容器焊料(第24(a)条):区分高熔点和低熔点焊料,替代原宽泛的第24条
  • 氧传感器(第1(b)条):拆分为6个子项,针对不同技术路线设定差异化有效期,并新增镉在Hersch电池中的新豁免
  • 激光管中的铅/镉(第4(a)、9(a)条):缩小范围至特定应用场景

详细内容

1. 附录III修订

条款

物质

应用

产品类别

过渡期

5(b)

铅(非故意添加)

荧光灯玻璃管中钠钙玻璃,铅≤0.2%

类别 5

生效日+30个月

13(a)

光学应用白玻璃(排除13(b)系列)

类别 3,4,6,7,8,9,11

生效日+30个月

13(b)-I

离子着色光学滤光玻璃

所有类别

生效日+30个月

13(b)-II

显色光学滤光玻璃

所有类别

生效日+30个月

13(b)-IV

反射率标准釉料

类别 8,9

生效日+30个月

13(b)-V

铅化合物涂层

红外干涉滤光片(红外气体分析/中远红外光谱)

类别 9

生效日+30个月

18(b)

铅(激活剂,≤1%)

日光浴灯放电灯荧光粉(BSP)

类别 5,8,9,11

生效日+54个月

18(b)-II

铅(激活剂,≤1%)

医疗光疗设备(含体外光化学治疗灯)

类别 5,8,9

生效日+54个月

24(a)

陶瓷多层电容器焊接合金(区分LMP≤50%和HMP≥85%)

所有类别

生效日+54个月

29

铅(结合态)

晶体玻璃

类别 3,4,5,11

生效日+30个月

32

氧化铅

氩/氪激光管窗口组件密封材料

类别 6,8,9,11

生效日+30个月

34

金属陶瓷微调电位器元件

所有类别

生效日+30个月

2. 附录IV修订

条款

物质

应用

产品类别

过渡期

1(b)-I

铅(阳极)

测量患者吸入/呼出氧浓度的传感器(2026.5.26前上市)

类别 8

生效日+54个月

1(b)-II

测量<30ppb溶解氧的电流型传感器

类别 8

生效日+54个月

1(b)-III

铅(阳极)

毛细管氧气传感器(气体中氧测量)

类别 9

生效日+54个月

1(b)-IV

铅(阳极)

Hersch电池氧气传感器(灵敏度<100ppm)

类别 9

生效日+54个月

1(b)-V

镉(阳极)

Hersch电池氧气传感器(灵敏度<100ppm)

类别 9

生效日+78个月

1(b)-VI

铅(阳极)

透氧膜氧气传感器(气体中氧测量)

类别 9

生效日+54个月

4(a)

HeNe气体激光器玻璃料(外差干涉仪校准/定位)

类别 9

生效日+30个月

9(a)

拉曼光谱仪氦镉激光器(半导体应力测量)

类别 9

生效日+30个月

11(a)

MRI和NMR设备中超导体合金

-

生效日+78个月

12(a)

SQUID超导电路金属键

-

生效日+78个月

瑞旭观点

光学玻璃、传感器、激光管、电容器焊料及医疗影像设备等多项现有豁免被设定了12至78个月不等的到期日,企业必须在过渡期内完成材料替代或产品设计变更。豁免条款的细分和缩短意味着供应链需重新评估,尤其是医疗和工业监测控制领域的企业,若未能及时淘汰受限物质,将面临欧盟市场准入风险,同时短期内替代材料的研发和认证成本也将显著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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