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学品
瑞旭集团
工业化学品
日化品
食品
医疗器械
农用化学品
检测认证
可持续发展
Search

日本就食品用再生材料两项修正案公开征求意见

2025年10月17日,日本消费者厅食品卫生标准审查课发布公告,就两项食品接触材料相关的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草案包括《食品、添加剂等规格标准附录1表1中规定的构成基础材料的单体等》修订案及《食品器具及容器包装制造中用作合成树脂原材料的再生材料使用相关指南》修订案。

背景

本次修订基于日本《食品卫生法》第18条第3款确立的正面清单制度。该制度原则上禁止使用合成树脂为主要材质的食品包装。只有当原材料中包含的物质符合规格标准时,方可使用。

2025年9月29日,日本食品卫生标准审议会器具・容器包装部会已正式批准,将聚乙烯和聚丙烯的物理回收处理纳入合规范围。本次修订旨在将这一措施转化为具体法规,为相关企业提供明确的操作指南。

草案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草案一:《食品、添加剂等规格标准附录1表1中规定的构成基础材料的单体等》修订案

  • 更新正面清单:在“以烯烃为主要单体的聚合物”表格下,新增“物理再生处理”作为一种“任意化学处理”。并限定了适用范围,此处的物理再生处理仅限于对聚合物的组成成分进行处理,并且仅适用于乙烯含量50%以上或丙烯含量50%以上的聚合物(即聚乙烯和聚丙烯)。

C:/Users/CIRS/AppData/Local/Temp/DingtalkPic/470AB890-E494-4231-902E-5F491E7A418A.png

草案二:《食品器具及容器包装制造中用作合成树脂原材料的再生材料使用相关指南》修订案

  • 统一与明确定义:删除原指南中“经过物理再生处理的聚合物”的定义,在“物理再生处理”定义中,明确物理再生处理属于正面清单规定的任意化学处理。
  • 强化企业责任:明确规定,使用物理再生材料制造食品包装的企业,必须承担最终责任,确认其使用的原材料适合用于食品用途。某些经过复杂加工的消费后材料、未能确认符合正面清单的产品不适用于物理再生。
  •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企业对再生材料中的污染物进行严格管理,重点关注再生材料的质量与筛选、再生处理过程和去除污染物的能力、使用再生材料制造的食品包装的规格及限定用途,并确保最终产品完全《食品卫生法》的要求。

此次修订标志着日本在推动塑料循环经济、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方面迈出关键一步。公众可在2025年11月17日之前通过官网所示方式提交反馈。

https://public-comment.e-gov.go.jp/pcm/detail?CLASSNAME=PCMMSTDETAIL&Mode=0&id=235110025

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订阅“化规通”!聚焦中国, 放眼全球, 关注化学品合规风险,全球REACH、禁限用物质、下游产品应用法规、危化危货、供应链合规和双碳,最新一手资讯。

化规通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4006 721 722
电 话:+86 571 87206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