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旭摘要:日本拟修订《劳动安全卫生规则》,在SDS及标签通知事项中新增CAS登记号等成分编号、适宜的呼吸防护器具、不适宜的防护手套材料、成分的化学物质分类四项内容。修订施行后,日本市场化学品的SDS编制要求将进一步提高,且虚假通知的处罚已随法律修订强化,输日化学品企业应提前核查SDS合规。
2026年8月24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就《劳动安全卫生规则》部分修订省令案启动公众意见征集,意见提交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23日。本次修订围绕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及标签的通知事项展开,拟新增四项记载内容,直接关系在日本市场流通化学品的SDS编制与传递义务。
修订内容
现行《劳动安全卫生规则》第34条之2之4规定了SDS及标签的通知事项,本次修订案拟在该条规定中追加以下四项内容:
1. 成分编号:能够识别成分的、作为该成分固有编号被广泛使用的号码,如CAS登记号(未分配此类编号的物质除外);
2. 适宜的呼吸防护器具:与成分相适应的呼吸防护器具种类,使用防毒面具等时还包括吸收罐的类型;
3. 不适宜的手套材料:就与成分相适应的不渗透性防护手套而言,不适合用作其材料的物质;
4. 成分的化学物质分类:按所含成分逐一标示所适用的监管法令等,对象包括特别规则适用物质、风险评估对象物质、皮肤障碍等化学物质、致癌物质及浓度基准值设定物质等。
修订背景
本次修订案以厚生劳动省劳动基准局安全卫生部2024年8月30日汇总的《令和6年度化学物质管理专家讨论会中间汇总》(危险有害性信息通知部分)为基础制定。该中间汇总指出,SDS等交付义务的履行率约为九成,仍有近一成事业场未履行义务,通知事项有待充实;同时,作出虚假通知时的处罚已随2025年5月14日公布的《劳动安全卫生法及作业环境测定法》修订法强化,日本涂料工业会呼吁相关企业认真研究修订案并积极提交意见。
瑞旭提醒
结合上述动向,瑞旭提醒涉及日本市场的化学品企业关注以下三点:
1. SDS编制要求将提高:修订正式施行后,SDS及标签须新增四项通知事项,企业应提前对照新增事项核查现有SDS,预留修订与内部流程调整时间;
2. 把握意见征集窗口:对修订案内容有意见或疑问的企业,可于2026年9月23日前通过e-Gov行政门户网站(https://public-comment.e-gov.go.jp/pcm/detail?CLASSNAME=PCMMSTDETAIL&id=495260154&Mode=0)提交意见;
3. 确保SDS真实准确:虚假通知的处罚已强化,SDS编制与更新中应确保各项记载真实、准确、有据。
瑞旭服务
瑞旭可为涉及日本化学品合规的企业提供以下服务:
https://www.toryo.or.jp/jp/anzen/news/news20260826-pubcom.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