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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再次公开征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来源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作者

药监局,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

9月29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再次公开征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曾于2020年9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对收集的意见研究分析后,国家药监局对该文件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10月19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将意见反馈至hzpjgc@nmpa.gov.cn,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文件名称-意见建议反馈”。

  附件:1.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意见建议反馈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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