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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4年9月14日—10月8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将意见反馈至hzpjgc@nmpa.gov.cn。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办法—意见建议反馈”。
为了帮助化妆品企业和从业人员更好地了解欧美、东盟、台湾地区及日韩等国家化妆品最新政策法规、新旧法规之间的异同、新法规中的重点部分,解决进出口业务中的疑难点问题,9月27-28日,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联合有关单位决定举办“国际化妆品政策法规解读及出口经验分享研讨会”。其中,瑞旭集团日化事业部技术经理、中国毒理学会认证毒理学家(DCST)王贞受邀参会,担任演讲嘉宾,将于9月28日针对台湾地区、日本、韩国化妆品最新法规进行演讲。
化妆品抽样检验是化妆品上市后监管的重要手段,遵循科学、规范、合法、公正的原则,对及时发现化妆品安全风险、依法打击化妆品违法行为具有重要作用。2023年,国家药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全国一盘棋”理念,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旨在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
近期,有关化妆品检出未标识防腐剂的报道甚嚣尘上,为包括薇诺娜、如薇、瑷尔博士等在内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困扰,引发公众关注与热议。 防腐剂是确保原料稳定,保护产品免受微生物污染,确保使用期限内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原料,对保护消费者健康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对化妆品防腐剂的使用有着十分明确的监管要求,必须遵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化妆品准用防腐剂”表的相关要求进行使用。
2024年8月,国家药监局进行化妆品抽检,37批次化妆品不合格;江西省进行化妆品抽检,化妆品均合格。1.国家药监局关于37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4年第31号)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海南省药品检验所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汉方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韩秀宫雪莲草本修护膜等37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其中,广州汉方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申请,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被抽检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确为上述生产企业备案或生产。上述企业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属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将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自新法规实施以来,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数据,如图1所示,2021年有6个化妆品新原料取得备案号,其中5个化妆品新原料的备案人在境内,1个化妆品新原料的备案人在境外。2022年有42个化妆品新原料取得备案号,其中28个化妆品新原料的备案人在境内,14个化妆品新原料的备案人在境外;2023年有69个化妆品新原料取得备案号,其中54个化妆品新原料的备案人在境内,15个化妆品新原料的备案人在境外。2024年截止至8月22日,已有58个化妆品新原料取得备案号,其中46个化妆品新原料的备案人在境内,12个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人在境外。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的公告》(2024年第50号),化妆品完整版安全评估已有序开展。为了帮助化妆品备案人顺利开展相关工作,让我们从头开始,一步一步地走进化妆品完整版安全评估。化妆品安全评估相关的法规和技术文件主要包括哪些?
瑞旭集团将于8月30日举办《中国台湾化妆品法规最新要求》的线上会议,诚邀您参加。本次会议免费,会议将向企业介绍中国台湾化妆品法规的最新重大变化,协助企业更好的出境化妆品并顺利上市。
1、如何有效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2、企业培训档案的内容包括哪些?3、患有哪些疾病的人员,不能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工作?4、员工健康档案包括哪些内容?5、如何加强对外来人员进入生产车间管控?6、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的人员包括哪些?
《化妆品风险物质识别与评估技术指导原则》的一般原则是什么?从事化妆品安全评估的人员应当符合《化妆品风险物质识别与评估技术指导原则》中规定的要求。应基于原料的来源、理化特性、制备工艺对原料带入的,和产品生产过程产生或带入风险物质的情况分析,结合现有毒理学试验数据、临床研究、人群流行病学调查等资料,识别化妆品中可能含有的风险物质,按照《化妆品风险物质识别与评估技术指导原则》中的评估原则和程序等相关要求对风险物质进行安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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