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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牙膏及原料化妆品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牙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1号),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
由瑞旭集团打造的化妆品一站式数字化合规服务平台妆合规自2022年6月上线以来因其可靠的原料及法规数据(90000条+)、全面权威的禁用及敏感词库(15000+)、强大的配方审核、宣称审核及安评报告生成功能,以及美观易用的界面,现已得到国内上千家化妆品品牌方、原料商及检测机构的广泛使用和认可。
牙膏的生产工艺是否可以同时使用两种或者两种以上制膏工艺?具有多种销售包装的牙膏,是否可以只提供其中一种销售包装的标签图片?牙膏的毒理学试验有何要求?哪些牙膏需进行功效评价,哪些免于功效评价?牙膏的安全警示用语有何要求?什么是儿童牙膏?儿童牙膏有哪些要求?
关于已简化备案的上市产品资料变更和补充问题,关于新产品备案系统问题;关于功效验证的方法标准问题;关于安全评估的问题
首次备案牙膏,境内备案人和境内责任人应当提交的用户资料有哪些?牙膏备案人进行备案时,应当提交的备案资料有哪些?使用了新原料的牙膏怎样报送产品配方?牙膏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所有原料都必须标注在产品标签中吗?
为贯彻落实《牙膏监督管理办法》,规范牙膏备案工作,国家药监局制定了《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现予发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牙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牙膏监管法规和简化已上市牙膏备案资料要求等有关事宜的公告(2023年第124号)》(以下简称《124号公告》)等相关规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国产牙膏应当在上市销售前向备案人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进口牙膏应当在进口前向国家药监局备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3年3月16日公布了《牙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是为了规范牙膏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牙膏监督管理,保证牙膏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牙膏产业健康发展,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
为规范牙膏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牙膏产业健康发展,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牙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规定,现就贯彻落实牙膏监管法规要求和简化已上市牙膏备案资料要求等有关事宜公告
牙膏能“抗幽门螺旋杆菌”?广东药监表示:别信。广东省药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广东药监”日前发布消费提示称:部分牙膏随意宣称“促进幼儿长牙”“修补牙洞”“抗幽门螺旋杆菌”等功效,会严重误导消费者,给消费者健康带来安全隐患。据悉,除了虚假宣传之外,部分不良商家还可能实施了违法添加行为。宣称具有“抗幽门螺旋杆菌”的牙膏等产品可能添加了广谱抑菌剂。如若长期大量使用广谱抑菌剂,可能导致口腔内菌群紊乱,不利于口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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