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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征求意见稿)

中文名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征求意见稿)

英文名称:Food Safety National Standard-General Rules of Food for Special Medical Purposes (Draft)

发布时间:2024/01/19

截止时间:2024/02/29

发布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2 术语和定义

2.1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该类产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

2.2 全营养配方食品

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满足目标人群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包括适用于1~10岁人群的全营养配方食品、适用于10岁以上人群的全营养配方食品、部分营养调整型全营养配方食品。

2.3 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

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能够满足目标人群在特定疾病或医学状况下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2.4 非全营养配方食品

可满足目标人群部分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不适用于作为单一营养来源,包括非全营养组件(营养素组件、增稠组件、膳食纤维组件)、非全营养配方(电解质配方、流质配方、手术前碳水化合物配方、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特定疾病非全营养配方食品及其他等类别。

具体内容详见下载文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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