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机构
越南食品管理局Vietnam Food Administration (VFA)
相关法规
目前尚无针对新型食品及原料的具体法规或指南;然而,所有进口及国产食品均须遵守《食品安全法》以及以下关于转基因生物(GMOs)和食品添加剂的相关规定:
- Decree 69/2010/ND-CP (amended by Decree 118/2020/ND-CP) on biosafety for 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s, genetic specimens, and products of 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s;
第69/2010/ND-CP号法令(经第118/2020/ND-CP号法令修订):关于转基因生物、遗传样本及转基因生物产品的生物安全;
- Circular No. 02/2014/TT-BNNPTTN (amended by Circular 06/2015/TT-BNNPTNT) regulating the order and procedures for issuing and revoking the certificate of genetically modified plants eligible for use as food and feed;
第02/2014/TT-BNNPTTN号通知(经第06/2015/TT-BNNPTNT号通知修订):规定转基因植物用作食品和饲料认证签发与撤销的程序及流程;
- Circular No. 24/2019/TT-BYT guiding the management and use of food additives;
第24/2019/TT-BYT号通知:指导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与使用。
定义
新型食品:目前尚无官方定义;
“转基因食品”:指含有一种或多种基因工程成分的食品;
“新食品添加剂”:虽无法定定义,通常包括:
- 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新组合、
- 未列入许可清单的食品添加剂,
- 已列入许可清单但用于非许可类别的食品添加剂。
申报流程
1.常规食品
在越南销售的所有食品均须进行符合法规标准的声明。多数食品可通过自我符合性声明程序满足此要求,但部分食品需额外接受卫生部检验,并完成注册产品申报审批。
2.GMOs
基于已列入农业农村发展部可食用转基因生物名录的转基因食品,其审批流程与常规食品相同。对于使用未列入该名录的转基因生物生产的食品,须先获得该转基因生物可作为食品使用的认证,再进入常规食品审批程序。
申请认证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越南食品安全委员会已认定该转基因生物对人体健康无过度风险;
- 该转基因生物已获得至少五个发达国家批准作为食品使用,且无不良事件记录。
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可向农业农村发展部相关部门提交申请。该部门将在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确认申请有效性或要求补正材料。
有效申请将由转基因食品安全委员会进行评审。该咨询委员会由工贸部、科技部、农业农村发展部、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卫生部代表及其他专家组成。评审周期如下:
- 对已获至少五个发达国家批准且无不良事件记录的转基因生物:60天;
- 其他转基因生物:最长180天。
农业农村发展部部长将在收到评审结果后30天内,根据结果做出决定:签发转基因生物食品用途认证,或出具附具体理由的拒绝通知。
官方费用
- 可食用转基因生物认证:4,600 USD
- 自我符合性声明:免费
- 注册产品申报:70 USD
*境外企业须委托越南境内责任人作为申请人;
所需材料
转基因食品认证申请须包含以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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