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波兰向欧盟委员会发出通报,拟限制4种物质的制造、销售及使用,并将其列入本国限用物质清单,详情如下:
限制对象及范围
物质名称 | CAS号 | 限制 |
4-nitrobiphenyl 4-硝基联苯 | 92-93-3 | 物质及其盐类的浓度或是在混合物中的浓度不超过0.1% |
2-naphthylamine 2-萘胺 | 91-59-8 | 物质及其盐类的浓度或是在混合物中的浓度不超过0.1% |
Benzidine 联苯胺 | 92-87-5 | 物质及其盐类的浓度或是在混合物中的浓度不超过0.1% |
biphenyl-4-amine 4-氨基联苯 | 92-67-1 | 物质及其盐类的浓度或是在混合物中的浓度不超过0.1% |
文件要求
生产、销售、使用上述物质的企业必须提交正常理由说明文件,需包含以下内容:
●每年消耗的物质及其盐类或其在混合物中的数量
●物质及其盐类用途
●物质及其盐类对雇员的暴露危害程度
●保护雇员所需采取的安全措施和需要组织的安全活动
同时,履行 1906年签订的《日内瓦国际公约》禁止生产和使用黄磷(白磷)火柴。波兰拟于通报发起之日18天后执行限制行动,同时在8月29日前接受公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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