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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备案
化妆品注册备案过程中如何正确填报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等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对化妆品原料进行安全性风险评估,在注册备案过程中填报产品配方使用的原料安全信息。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包括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9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用于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的产品不再作为特殊化妆品管理。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国家药监局现就《公告》实施有关问题逐一进行解答。《关于优化普通化妆品备案检验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2023年第13号,以下简称《公告》),提出进一步优化部分普通化妆品的备案检验管理措施。
2023年3月27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考虑到受前期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对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资料报送相关政策实施过渡期进行调整。
为规范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工作,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证产品质量安全,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法规规定,现就进一步优化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管理措施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企业如变更企业名称,需先在网上办事大厅进行法人信息变更,变更完成后,进入企业信息资料管理模块企业信息维护菜单,申请“一般审核更新”,系统会自动同步网上办事大厅中的最新信息,经监管人员确认通过后,完成企业名称变更。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牙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1号),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牙膏既是日用消费品,更是与人民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产品。新修订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牙膏参照有关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管理”。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通过原注册备案平台和新注册备案平台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统一实施年度报告制度。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在我国境内首次使用于化妆品的天然或人工原料为化妆品新原料,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新原料纳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前,仍然按照化妆品新原料进行管理。
从2023年1月1日开始,所有包装和包装产品,无论是一级、二级还是三级包装,都需要贴上标签才能投放到意大利市场。根据2020年9月3日第116号法令,关于废物的指令(欧盟)2018/851和关于包装和包装废物的指令(欧盟)2018/852,意大利对2006年第152号法令第219(5)条进行了修订,为所有包装引入了新的标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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