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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化妆品注册备案
韩国的化妆品主要受《化妆品法》和《化妆品法施行规则》的监管。根据《化妆品法》第2条,化妆品指起到清洁、美化人体的效果,以增加魅力、美化外表,或者可以保持或加强肌肤、毛发的健康,以涂抹、轻柔或喷洒等类似方法用于人体的物品。
在日本,美容产品分为两类:化妆品和医药部外品。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其他类似方法使用,起到清洁、美化、增添魅力、改变容貌或保持皮肤或头发健康等作用的产品。日本厚生劳动省(MHLW) 根据《药品和医疗器械法》(“PMDL”),前身为《药事法》(简称“PAL”),对化妆品进行监管。
2022年12月29日,美国总统拜登签署通过了《2022年化妆品法规现代化法》(MoCRA)。该法案将对现行的《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D&C法案)进行重大修订,新法规将强制要求化妆品企业进行工厂注册和产品清单登记。
2021年1月1日,根据《英国化妆品条例》第13条(《产品安全和计量等(修订等)(退出欧盟)法规2019》附表34)的要求,英国产品安全和标准办公室(OPSS)启动了提交化妆品通报(SCPN)门户,以允许公司通报自2021年1月1日进入英国市场的化妆品。
本文梳理并汇总了2025年4月中国及国际化妆品法规的最新动态,涵盖行业新闻、新规发布、政策调整及监管动向等,助力企业合规运营,掌握全球化妆品监管趋势。
2025年4月1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关于二苯酮-1(Benzophenone-1, CAS No. 131-56-6)的最终意见(SCCS/1672/24)。关于二苯酮-1的初步意见发布于2024年11月7日。
2025年2月21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2025年第92 号公告,拟修订化妆品原料使用标准指定及变更审查规定,旨在明确申请注销或变更禁止使用原料时所需提交资料的范围、资料要求等具体事项,确保化妆品原料使用标准的指定或变更审查工作的合理性和规范性,意见反馈期截至2025年3月13日。
2024年,欧盟化妆品法规持续更新,涉及羟基磷灰石(纳米级)、4-甲基苄亚基樟脑、A醇类等化妆品成分的禁限用规定,并计划将新一批CMR物质纳入禁用清单。此外,欧盟委员会修订《化妆品法规 (EC) No 1223/2009 适用化妆品产品(边界产品分组)工作组手册》,新增两项条目,以进一步明确产品分类标准。
印度尼西亚食品和药品管理局(BPOM)于2024年7月12日正式推出新版 Notifkos化妆品通报系统。 Notifkos3.0系统已经于2025年1月2日对企业全面开放,目前已正式运行。在新系统3.0中,更新并新增了多项功能。
2025年1月16日,英国向世界贸易组织(WTO)通报《2025年化妆品(化学物质限制)条例》草案,拟修订(EC)第1223/2009号化妆品法规的附件3,以限制水杨酸甲酯在特定化妆品中的使用。该法规将于2025年4月30日通过,并于2025年9月30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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