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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监管
东盟化妆品指令(ASEAN Cosmetic Directive,ACD)是一项区域性协议,旨在统一东盟成员国之间的化妆品产品要求,以减少技术性贸易壁垒,促进区域内化妆品的自由流通。附录II禁用物质清单、附录III限用物质清单和附录VII准用防晒剂清单的最新修订版已于 2025年12月12日发布,现将其汇总整理,以供参考。
2025年12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搞)》(以下简称“指南”)意见的公告,以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部门广告引证内容监管工作,引导和帮助广告活动主体提升广告引证内容合规能力。以下内容是对《指南》进行的梳理,以供参考。
2026年1月21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检院)发布化妆品技术审评常见问题及解答,瑞旭集团将其进行汇总以供参考。
2026年1月23日,中国美容博览会(CHINA BEAUTY EXPO,CBE)将举办主题为“中国美妆市场:2026入局、增长与合规策略”的线上研讨会。本次会议将深度解读中国化妆品市场趋势,精准拓展渠道,驱动新业务增长,并解析最新化妆品法规动态。
2025年12月,国家药监局、江西省、广东省、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陆续发布化妆品监督抽检通告,共有67批次产品被检出不符合规定,18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
为进一步完善化妆品技术标准,中检院组织制定了《化妆品中三价铬和六价铬的检验方法》等3项化妆品标准制修订项目征求意见稿(附件1—3),现公开征求意见。
2025年12月8日,印度尼西亚食药局(BPOM)发布2025年第627号决议,对化妆品边境进口许可证(SKI Border)申请中分析证书的检测项目进行了明确规定。该决议自2026年1月8日起正式实施。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第121号令《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是对原《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修订,新增6个条款,修改22个条款,对适用范围和一些条款表述也进行完善。
2025年1月1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四则化妆品相关公告通知,现将其汇总以供参考。
2025年12月29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根据2022年《化妆品现代化监管法》(MoCRA)发布关于化妆品中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er- and Polyfluoroalkyl Substances, PFAS)使用情况的评估报告。该报告回顾了现有科学证据中关于PFAS潜在安全风险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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