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化品
瑞旭集团
工业化学品
日化品
食品
医疗器械
农用化学品
检测认证
可持续发展
Search

中国口腔用品协会发布关于当前牙膏备案工作相关问题的通告

一、关于已简化备案的上市产品资料变更和补充问题

已简化备案的牙膏产品资料变更仍在原系统中进行,该系统近日将完成升级。升级后的系统允许企业另行补充更改原有备案资料,但不能直接替换原有备案资料。

二、关于新产品备案系统问题

新产品备案系统将于近日开通,请相关企业抓紧做好备案资料的准备工作。

三、关于功效验证的方法标准问题

新上市产品的功效验证方法,在新的标准出台前可采用现行的行业标准WS/T326,备案中填写相关栏目时直接填写现行标准即可。

四、关于安全评估的问题

(1)鉴于本协会发布的《已使用牙膏原料目录(协会版)》中的原料已有三年及以上使用历史和最高使用量,企业进行产品安全评估时可作引用,此后如有变化,协会将适时调整。

(2)不在《已使用牙膏原料目录(协会版)》中的原料,如果是已上市产品并进行了简化备案,请继续跟进产品的不良反应等记录;如果原料还未在牙膏中使用过,请按照《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进行相应的备案或者注册工作。

(3)关于口腔黏膜刺激试验的方法与适用范围问题,协会正与有关方进行沟通协商,如有定论将及时通知大家。各企业对此如有新的建议,欢迎及时向协会提出。

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订阅“妆合规”!跟踪化妆品最新产品安全与法规监管动态, 深入洞察化妆品研发与上市信息, 集萃行业大咖独家观点,获得最新一手资讯。

妆合规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我们
杭州总部:+86 571 87206546
上 海:+86 21 5077 8970
联系我们
杭州总部:+86 571 87206546
上 海:+86 21 5077 8970
相关服务
中国牙膏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