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学品
瑞旭集团
工业化学品
日化品
食品
医疗器械
农用化学品
检测认证
可持续发展
Search

韩国KOSHA SDS 服务

韩国雇佣劳动部(MoEL)于2019年修订并颁布了《职业安全与健康法》(OSHA)。修订后的韩国《职业安全与健康法》自2021年1月16日起生效。该修订法规适用于韩国境内的有害化学品制造商和进口商。相关企业应在制造或进口前,向MoEL提交(物质)安全数据表。

豁免范围

  • 无分类的单一物质或混合物。
  • 在处理过程中不会造成工人接触产品或产品中所含特定化学物质风险的固体形物品(但含有需要特殊处理控制物质的物品除外)。
  • 保健功能食品 / 农药 / 麻醉品和精神药物 / 肥料 / 饲料 /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 / 药品和准药品 / 放射性物质 / 卫生产品 / 医疗器械 / 先进生物制药 / 废物 / 化妆品。
  • 《枪炮、刀剑、爆炸物等安全管理法》第2条第(3)款规定的爆炸物。
  • 根据韩国生活化学品及生物杀灭剂产品安全管理办法第3条第4款和第8款需要进行安全确认的生活化学品和生物杀灭剂产品中,供一般消费者日常使用的产品。
  • 《环境辐射安全管理法》第2条第(2)款规定的原材料。

MSDS提交更新(KSOHA下110条):

1775722236854_5E41EB65-A2F2-4c8b-9A30-E828AEA113EBNote: 对已经提交过的MSDS也需进行自查,若有以上问题也需及时更新并提交。

MSDS更新重点 (MoEL No.2025-50)

  • 新增类别:

发火气体;气雾剂-类别3;易燃液体-类别4;急性毒性-口服-类别5;急性毒性-皮肤-类别5;急性毒性-吸入-类别5;眼损伤/眼刺激-类别2B;呼吸道致敏-子分类1A/1B;皮肤致敏-子分类1A/1B。

  • 更新了部分术语:

自热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氧化性固体类别1/2/3;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

  • 修改运输图标。
  • 增加对SDS信息的要求:

增加《化学物质注册及评估等相关法律》(即韩国K-REACH)规定的管制。需要描述未知毒性物质信息,有毒化学物质的危害(包括人类急性毒性、人类长期毒性、环境危害),增加毒理学信息及生态学信息要求。

标签重点 (MoEL No.2025-50)

  • 语言应使用韩语。
  • 超过或等于5个象形图时,可以保留4个象形图;重复或类似的范芳说明语句可以省略或组合使用;防范说明语句超过7个时,包括预防措施、事故相应、安全储存、废弃处置各1个以上(没有的除外)在内,只需标注6个。此时未标明的预防措施语句应记载为参见物质SDS。
  • 必须包含韩国法律实体的联系方式。
  • 如果容量小于100毫升或100克,可以使用简化标签。

表 1. 标签容量与尺寸要求

KOSHA MSDS 提交

自2021年1月16日起,韩国境内的有害化学品制造商和进口商应根据现行修订法规,在制造或进口前向雇佣劳动部提交安全数据表(MSDS)。韩国境外的有害化学品制造商可以委托韩国境内的唯一代表提交(物质)安全数据表。安全数据表(MSDS)应通过如下所示的官方在线IT系统提交。

通过在线门户提交安全数据表(MSDS)时,需从48个用途类别中选择至少一个。

图 1. 物质安全数据表提交门户

有三种提交(物质)安全数据表的方式,并需附上所需材料:

  1. 完整成分提交:提交注明100%成分信息(无论化学成分是否有害)的(物质)安全数据表;
  2. 有害成分+其他成分文件:仅提交注明有害成分的(物质)安全数据表,并随附一份单独文件,向雇佣劳动部提供其他成分的信息;
  3. 有害成分+外国公司声明(仅限进口产品):仅提交注明有害成分的(物质)安全数据表,并随附一份由外国公司签署的声明(LOC文件),声明所有未披露成分均为无害物质,一同提交给雇佣劳动部。

提交(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后,相关企业将获得雇佣劳动部颁发的一个序列号(格式:AA00000-0000000000)。该序列号应写在(物质)安全数据表首页的上方。如果(物质)安全数据表中的信息发生变更,相关企业必须尽快向雇佣劳动部提交更新的(物质)安全数据表。

原则上,韩国境外的无害成分制造商无需提供(物质)安全数据表。

保密商业信息申请

对于超过浓度限值的有害化学品,必须在物质安全数据表中体现。但是,允许制造商或进口商申请保密商业信息保护,并使用替代名称和/或替代含量来保护商业秘密,但需事先获得雇佣劳动部的批准。值得一提的是,对于韩国禁止类物质、许可物质、受控有害物质、致癌、致突变、生殖毒性物质等,企业不能申请保密商业信息保护。

替代化学品的浓度需以范围形式提供:若浓度低于25%,范围可为±10%;若浓度等于或高于25%,范围可为±20%。

保密商业信息保护申请所需信息包括:

  • 物质安全数据表
  • 申请人信息
  • 申请保密商业信息保护的理由
  • 化学产品及其成分的危害分类
  • 其他文件

保密商业信息保护申请获批后,雇佣劳动部将向申请人颁发授权号。申请人应将其填写在(物质)安全数据表的第3部分。保密商业信息保护的有效期为5年,企业可以申请延期。

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订阅“化规通”!聚焦中国, 放眼全球, 关注化学品合规风险,全球REACH、禁限用物质、下游产品应用法规、危化危货、供应链合规和双碳,最新一手资讯。

化规通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4006 721 722
电 话:+86 571 87206555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4006 721 722
电 话:+86 571 87206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