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6日,韩国雇佣劳动部(MoEL)第2025-50号公告,发布《化学物质分类、标签及材料安全数据表标准》的最新修订。该法规已于2025年8月7日施行。除了一些实验条件的变更和细节修订,还要求在MSDS第15项(法规管制现状)中增加《化学品注册与评估法案》(K-REACH)的相关规定,以此来准确传达K-REACH中危害性未确认物质的信息。
修订前 | 修订后 |
[附表4] 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的编写项目及记载事项 | [附表4] 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的编写项目及记载事项 |
15. 法律管制现状 | 15. 法律管制现状 |
a. 根据《职业安全与健康法》的管制: | a. 根据《职业安全与健康法》的管制: |
- 在2026年6月30日之前编写的MSDS仍可使用旧格式
- 自2026年7月1日起,新编写MSDS或需要变更已有MSDS时,必须使用新修订格式编写
为适用MSDS修订格式,有关企业需要提前整顿MSDS编写及管理体系。企业应该定期检查是否需要新编写或变更MSDS。对于需要新编写或修订MSDS,应适用新修订的格式进行编写。
常见问题解答:
Q:是否必须将已有MSDS按照修订格式进行变更并提供?
A:仅为了适用修订格式而变更已有MSDS是不必要的;只有在MSDS内容需要修改时,才应适用修订格式进行变更。
Q:将已有MSDS按照修订格式变更后,是否需要重新提交MSDS?
A:需要确认是否符合《职业安全与健康法》施行规则第159条规定的MSDS重新提交事由,如符合,则需通过MSDS系统重新提交MSDS。
Q:《职业安全与健康法》施行规则第159条规定的会触发MSDS重新提交的事项是什么?
A:以下事项的变更会触发MSDS的重新提交:产品名称,化学物质的名称及含量,对健康及环境的危害性、物理危险性。
Q:有些物质同时出现在《化学物质注册与评估法》和《化学品控制法》下,应列在哪里?
A:同时受两部法规管制的物质(如有害化学物质、限制/禁止物质)应列在《化学物质注册与评估法》项下,列在《化学品控制法》项下也可以。仅受其中一部法律专门管制的物质必须记录在各自对应的法规项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