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方共同市场(Mercosur)近日通过第34/2025号决议,颁布《食品接触用硅胶材料、包装、涂层及设备技术法规》,对原有三项涉及粘合剂、弹性体及塑料制品的法规进行系统性修订,首次建立针对硅胶类材料的专属监管框架。
核心安全要求:
1.正面清单制度:仅允许使用法规清单中的物质(分为五大部分)
Part I:硅油及乳液(粘度≥100 mm²/s)
Part II:硅树脂
Part III:硅橡胶(弹性体),特别规定:婴幼儿用品(奶嘴等)需额外符合亚硝胺限制(≤0.01 mg/kg)
Part IV:添加剂与填料(包括二氧化硅、氧化铝、炭黑等)
Part V:单体
2.盐类物质:明确允许使用的盐类(如铝、钡、钴、铜、铁等),并设定了特定迁移限量(LME):
- 钴:0.05 mg/kg
- 镍:0.02 mg/kg
- 铝/钡:1 mg/kg
- 铜/锌:5 mg/kg
3.迁移限制:
- 挥发性有机物:≤0.5% (m/m)
- 可萃取物:≤0.5% (m/m)(使用水、3%乙酸、10%乙醇三种模拟物)
- 过氧化物残留:不得检出(滴定法,空白差≤2.0 mL)
- 芳香胺:不得检出(限值0.01 mg/kg)
4.着色剂:必须符合MERCOSUR关于塑料着色剂的技术法规。
5.食品添加剂:未列入本法规但已被MERCOSUR授权的食品添加剂也可使用,前提是迁移量与食品中原有量之和不超过限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