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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筛选是否可能属于长江流域禁运危险化学品 —巧用浓度限值法

来源 瑞旭集团 作者

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长江流域水上运输剧毒化学品和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近期,上海海事局针对进出外高桥水域船载危险货物混合物组分申报要求进行了说明。其中明确,“对于MSDS中未显示完整组分信息的混合物,或MSDS中已显示完整组分但部分组分属于禁运货物范围的混合物,MSDS中需同时显示健康危害-急性毒性类别、危害水生环境-急性毒性危害类别、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类别三项指标。如三项指标之一属于类别1的,则属于禁运货物范围,不得通过外高桥港区进出、过境及中转。”

本文将依据国标《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8部分:急性毒性》(GB30000.18-2013)以及《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8部分:对水生环境的危害》(GB30000.28-2013)给出的分类标准,提出一些迅速初查混合物产品是否具有“健康危害-急性毒性、危害水生环境-急性毒性、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的类别1”的方法和建议。

健康危害-急性毒性类别1(H300、H310、H330)

混合物的急性毒性,可以通过组分的急性毒性估计值(ATE)计算进行分类。在已知各组分的急性毒性分类情况下,可以通过下列计算公式,计算混合物的ATEmix,然后比对ATEmix值所在的范围,判断分类类别。急性毒性危害分类包括经口、经皮肤、吸入三种接触途径,不同接触途径的分类计算公式相同,代入的参数不同。以下为了更快得到浓度限值,作如下假设:1)假设组分急性毒性信息均一致;2)假设全部采用换算的急性毒性估计值进行计算。对于具体的混合物产品,如果掌握实际的组分信息和急性毒性数据,可以进行相对更加准确的计算。

公式1:100/ATEmix=∑n(Ci/ATEi)

其中,Ci是组分的浓度,ATEi是组分的急性毒性估计值(ATE)

我们假设混合物中含有x%的急性毒性类别1,通过上述公式,可以尝试推算出x%值大于某一限值时,整体混合物预计会被分类为急性毒性类别1。

这是我们针对不同途径计算的过程与结果:

1)经口:100/ATEmix = x/ATEi,100/5=x/0.5,x%=10%;

2)经皮:100/ATEmix = x/ATEi,100/50=x/5,x%=10%;

3)吸入(蒸气):100/ATEmix = x/ATEi,100/0.5=x/0.05,x%=10%;

4)吸入(粉尘/烟雾):100/ATEmix = x/ATEi,100/0.05=x/0.005,x%=10%;

我们可以从上述计算中看到,当具有急性毒性类别1的组分,在混合物中含量达到10%,混合物整体可能被分类为急性毒性类别1。

当存在超过10%未知毒性的组分时,公式稍有变化,需要减掉未知组分的浓度

公式2:(100-(∑C未知))/ATEmix=∑n(Ci/ATEi)

相同的接触途径(经口、经皮肤、吸入)进行加和计算,代入计算的ATEi估计值是相应途径的LD/LC50值,或按GB3000.18表2所列的“换算的急性毒性估计值”。

假设未知组分浓度为20%,不同途径的计算结果为:

1)经口:80/ATEmix = x/ATEi,80/5=x/0.5,x%=8%;

2)经皮:80/ATEmix = x/ATEi,80/50=x/5,x%=8%;

3)吸入(蒸气):80/ATEmix = x/ATEi,80/0.5=x/0.05,x%=8%;

4)吸入(粉尘/烟雾):80/ATEmix = x/ATEi,80/0.05=x/0.005,x%=8%;

可得出结论:未知组分浓度越高,导致分类为急性毒性1类分类的阈值越低。

具体实例模拟1:含有氟乙酸甲酯(剧毒)的混合物,不考虑理化危害。

混合物

氟乙酸甲酯分类

混合物分类

混合物1

含氟乙酸甲酯7%

其余为水

急性毒性经口类别1

急性毒性经皮类别1

急性毒性吸入类别1

急性毒性经口类别2

急性毒性经皮类别2

急性毒性吸入类别2

混合物2

含氟乙酸甲酯12%

其余为水

急性毒性经口类别1

急性毒性经皮类别1

急性毒性吸入类别1

急性毒性经口类别1

急性毒性经皮类别1

急性毒性吸入类别1

混合物2

含氟乙酸甲酯9%

含水72%

其余未知

急性毒性经口类别1

急性毒性经皮类别1

急性毒性吸入类别1

急性毒性经口类别1

急性毒性经皮类别1

急性毒性吸入类别1

危害水生环境-急性毒性危害&长期危害类别1(H400&H410)

危害水生环境的急性毒性危害和长期危害,在已知组分的水生环境危害类别时,也可以通过加和公式判断,急性危害分类和慢性危害分类类别1的计算如下。

1)急性:急性类别1(组分浓度之和%)X Ma ≥ 25%时,混合物分类急性类别1;

2)慢性:慢性类别1(组分浓度之和%)X Ma ≥ 25%时,混合物分类慢性类别1;

其中,代入计算的M系数(M factor)是一个放大系数,这个系数可以在GB30000.28-2013的表5查询。急性毒性的M系数按照已知组分的急性毒性L(E)C50值查询;慢性毒性NOEC值以及降解性查询。系数以10为间隔。

结合公式与M系数查询表格,我们可以看到,M系数的最低值为1。由此可知,当混合物中具备危害水生环境-急性或慢性类别1的组分含量达到25%时,混合物整体将被分类为类别1。

具体实例模拟:含氧化锌(未列入禁运目录)的混合物,氧化锌的急性和慢性M值均为1

混合物

氧化锌分类

混合物分类

混合物1

含氧化锌30%

其余为碳酸钙

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险类别1

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险类别1

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险类别1

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险类别1

混合物2

含氧化锌20%

其余为碳酸钙

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险类别1

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险类别1

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险类别2

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险类别2

小结

急性1类分类浓度限值10%或更小

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化学品安全,管理

通过计算,我们推断,在MSDS中的组分信息,出于保密等原因无法全部公示的情况下,如果10%的组分具有急性毒性类别1,混合物整体会被分类为健康危害-急性毒性类别1,如果保密组分浓度越高,低于10%的组分具有急性毒性类别1,也会导致混合物整体被分类为健康危害-急性毒性类别1。

水生环境-急性或慢性分类类别1 浓度限值25%

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化学品安全,管理

如果25%的组分具有水生环境-急性毒性或慢性毒性类别1,混合物整体会被分类为类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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