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ChemicalWatch 2014年11月27日, 对于用来划分物质注册的检测以及数据要求的4个吨位范围,台湾环保署在其数值上做出了调整,使其整体成为了之前的十分之一。
吨位范围被用来划分新物质以及现有物质注册所需要的数据要求,最终版本会在12月11日《有毒化学物质控制法案》(TCSCA)修订版实施截止日期之前完成。在《法案》监管下,所有的新物质(每年投放市场的量在1吨以上的)以及被政府要求需要注册的现有物质都需要进行标准注册。
现有物质的相对于吨位范围的数据要求发生了变化:
- 等级一:从之前的1-100吨/年调整到1-10吨/年;
- 等级二:从之前的100-1000吨/年调整到10-100吨/年;
- 等级三:从之前的1000-10000吨/年调整到100-1000吨/年;
- 等级四:从之前的>10000吨/年调整到>1000吨/年。
台湾环保署环境卫生及毒物管理处副处长陈淑玲表示,对新物质以及现有物质注册的安全使用信息部分, 环保署将实行更严格的要求。关于更严格要求的相关细节尚未公布。
另外,台湾职业安全和健康署(Osha)起草更新了台湾地区的现有物质名录。在今年7月和8月的第二次现有物质名录增补工作所提交的化学物质已经被归入到名录中。
没有被列在清单中的物质将被算作新物质,并且需要满足台湾化学品法规,包括:
- 《有毒化学物质控制法案》,修订版实施时间为2014年12月11日。豁免情况外,新物质必须依照《法案》来进行注册
- 《职业安全和卫生法案》,实施时间为2013年中期,新的条款将会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企业可以通过化学物质的名称和CAS号在清单中进行搜索。
在2014年12月11日TCSCA实施后到2015年12月31日前,制造或进口新化学物质的,可以继续进行商业活动,前提是企业提供相关的生产和进口证明。同时企业还必须申请一份“小吨位注册”,并在缓冲期(2年)结束前完成相关的注册。
职业安全和健康署同样发布了对于新化学物质注册要求的征求意见公告。《职业安全和卫生法案》中的第13条清单中表明,生产商或者进口商在生产或进口清单外物质之前,必须向主管当局提交化学品安全评估报告并且收到注册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