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1日,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公告,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组织编制了七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系列强制性国家标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是我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基础性技术标准。
从推荐到强制:标准性质升级
交通运输部曾于2018年组织修订发布了行业系列标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2018)。该标准作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以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配套标准,细化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各要素、各环节的技术要求。
然而,由于JT/T 617是行业推荐性标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部分技术条款的应用受到限制。为进一步强化标准对行业安全管理的引领作用,提升其全链条技术指导效力,实现危险货物运输的全主体、全要素、全链条监管,需将原有行业推荐性标准升级为国家强制性标准。
该标准旨在对危险货物分类、运输包装、托运、装卸、道路运输等环节进行系统规定,拟由7个部分组成,具体包括: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1部分:通则》(计划编号:20241015-Q-348)
本文件规定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基本运输条件、运输条件豁免,以及多式联运相关要求、人员安全培训、参与方安全和高风险危险货物的相关要求,适用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目的在于明确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应具备的基本运输条件、运输条件豁免要求、国际多式联运衔接要求、运输参与方安全要求等关键内容。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2部分:分类》(计划编号:20241017-Q-348)
本文件规定了通过道路运输的危险货物的分类,包括分类的一般要求和具体规定,适用于危险货物的类别、对应的特性类型(组别)和包装类别的确定。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3部分:品名及运输要求索引》(计划编号:20241016-Q-348)
本文件明确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品名要求、道路运输危险货物一览表的结构和内容,以及有限数量危险货物和例外数量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要求。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4部分:运输包装使用要求》(计划编号:20241018-Q-348)
本文件规定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小型包装、中型散装容器、大型包装、可移动罐柜、道路运输罐式集装箱、道路运输罐式交换箱体、多单元气体容器、罐式车辆罐体、固体散装容器的使用要求,适用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包装的选择和使用。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5部分:托运要求》(计划编号:20241013-Q-348)
本文件规定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托运的总体要求和包件标记与标志、集合包装及混合包装的标记与标志、标志牌、运输单据的要求。目的在于明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托运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起运前的详细要求。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6部分:装卸条件及作业要求》(计划编号:20241014-Q-348)
本文件明确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装卸条件和作业的基本要求,包件运输装卸条件、固体散装运输装卸条件、罐式运输装卸条件、装卸作业要求和温控危险货物装卸条件和作业特殊要求,适用于货物运输单元选择和装卸作业操作要求。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7部分:运输条件及作业要求》(计划编号:20241011-Q-348)
本文件规定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运输装备条件、人员条件、运输作业要求和应急处置要求。
该系列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参考了《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运输公约》(2025版),并结合我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实际与行业发展需求,旨在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提供安全、合规的技术支撑,进一步促进运输作业的科学化与规范化,切实保障运输安全。
制定目的
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治理提供标准支撑,通过强化强制性标准建设完善综合监管体系,推动国际道路运输合作,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高效提供技术保障。
现就上述七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请公众于2026年3月3日前按照官网所示联系方式进行反馈。
https://jtst.mot.gov.cn/zxd/seekPublicAdvice/pagePublishAdviceStdList/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