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化品
瑞旭集团
工业化学品
日化品
食品
医疗器械
农用化学品
检测认证
可持续发展
Search

上海海关:近6万瓶香水类货物为何被查?

来源 新华社 作者

新华社上海8月29日电(记者吴宇、陈杰)上海海关8月29日公布,7月以来,上海海关下属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连续在出口货运渠道查获多批违规出口的香水类商品,共计5.94万瓶。

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查验二科副科长高博表示,这些香水类商品被企业当作“普通货物”申报出口,消费者也很少将香水、香薰与“危险品”联系起来,但实际上,这些商品应被归类为“危险品或危险货物”。

据上海海关工业品中心工程师赵颐晴介绍,香水的主要成分为脱醛酒精、香精、少量的增溶剂和色素。香精是香水的核心组成部分,而酒精作为溶解香精的溶剂,其在香水中的含量可高达70%至80%。酒精即乙醇,是一种易挥发、易燃的无色透明液体,相关国际标准将其划分为第3类易燃液体,其在我国被按照危险化学品监管。由于香水中乙醇的含量很高,因此,香水也是易燃液体,相关商品运输按照易燃液体对待,以Ⅱ类危险货物包装进行运输。

上海海关强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等规定,《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中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属于法定检验商品。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对于进出口伪瞒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海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相关推荐:

我们的服务:

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订阅“妆合规”!跟踪化妆品最新产品安全与法规监管动态, 深入洞察化妆品研发与上市信息, 集萃行业大咖独家观点,获得最新一手资讯。

妆合规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我们
杭州总部:+86 571 87206546
上 海:+86 21 5077 8970
联系我们
杭州总部:+86 571 87206546
上 海:+86 21 5077 8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