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旭摘要:2026年9月24日,中检院对913种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的CAS号、结构式、分子式、分子量等相关信息予以补充完善,并公开征求意见。本次意见征求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5日。
(图源:中检院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相关信息平台)
通知全文如下:
为保障化妆品高水平安全,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61号),中检院补充完善了部分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的CAS号、结构式、分子式、分子量等信息。请化妆品企业、原料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监管部门等有关单位,结合原料应用实际和基本信息,登录“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相关信息平台”(https://hzpsys.nidc.org.cn/hzpGS/ysyhzpylmlan)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5日。
瑞旭提示
建议化妆品相关企业结合实际应用情况,对本次更新完善的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相关信息开展研判,如有修改意见,可于2026年11月25日截止前登录“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相关信息平台”提交反馈。后续正式定稿后,将成为企业开展配方开发、原料质控、产品注册备案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瑞旭集团将持续跟踪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的更新动态,为您提供专业的法规解读与合规解决方案,如有相关业务需求,欢迎随时和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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