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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新型食品安全性评估

监管机构

印度尼西亚国家药品与食品监督管理局(National Agency for Drug and Food Control, NADFC),常简称为BPOM (Badan Pengawas Obat dan Makanan).

相关法规

  • 《BPOM Regulation No. 27 Year 2018 concerning Public Service Standards in BPOM(2018年BPOM 第27号条例:关于BPOM公共服务标准)》;
  • 《Decision of the Director of Processed Food Standardization No. HK.02.02.51.511.06.21.21 Year 2021 concerning Public Service Standard Directorate Processed Food Standardization (2021年加工食品标准化司司长决定书 第HK.02.02.51.511.06.21.21号:关于加工食品标准化司公共服务标准)》;

食品原料及新型食品的定义

一般的“食品原料”是指可用于生产食品的基本新鲜或加工原料;

新型食品是指未被列入BPOM原料正面清单的任何食品原料。

申报流程

1.提交申请前

在提交新型食品安全评估申请前,申请人或其代表需先与BPOM进行技术咨询。该咨询有助于申请人明确申报所需的数据资料要求。

2.申请新型食品的批准

为获得新型食品批准,申请人须在线提交所需资料。BPOM在收到申请后将会检查资料是否完整,并于5个工作日内联系申请人,确认是否需要对资料进行补充或是修改;

3.BPOM评估

若申请资料满足全部要求,BPOM将在8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新型食品申请的评估(实际操作周期通常约为4至6个月)。

*境外企业须委托印尼境内责任人作为申请人;

官方费用:

所需资料

新型食品的申请资料要求根据新型食品类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新型食品物质、物质混合物、食品成分混合物或其他成分

源自植物或动物的新型食品

  1. 成分名称
  2. 成分规格
  3. 理化性质
  4. 组成成分
  5. 生产工艺
  6. 分析报告(CoA)
  7. 毒理学数据
  8. 潜在致敏性
  9. 在其他国家的法规状态或销售情况
  10. 终产品(加工食品)名称
  11. 添加目的
  12. 添加量
  13. 加工食品的组成
  14. 加工食品生产工艺
  15. 加工食品的用途
  16. 建议摄入量(如适用)
  1. 成分名称
  2. 所用植物或动物的部位
  3. 成分的化学及/或营养成分
  4. 成分规格与组成
  5. 生产工艺
  6. 分析报告(CoA)
  7. 作为食品的使用历史
  8. 毒理学数据
  9. 潜在致敏性
  10. 在其他国家的法规状态或销售情况
  11. 终产品(加工食品)名称
  12. 添加目的
  13. 添加量
  14. 加工食品的组成
  15. 加工食品生产工艺
  16. 加工食品的用途
  17. 建议摄入量(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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