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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DA专题】临床试验十问十答

来源 瑞旭技术 作者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决定于2016年5月12日在苏州联合举办无源植入产品临床评价专题班。瑞旭技术专家参加了此次培训,并将临床试验问题整理成问答形式与大家分享。

1.临床试验用对照品的如何选择?

境内已上市、最好除了生产厂家不一致,其它如材料、结构、预期用途等要保持一致,以保证客观性。选用同一家企业的同一产品。

2.临床试验方案中器械缺陷是指什么?

如标签标识信息错误,医疗器械故障,且这种故障是非预期的,按照说明书正常操作后,器械无法正常工作。出现器械缺陷时要停止试验,并且报备医院和伦理会。

3.组合包类产品,若里面含有ABCD四种医疗器械,但是ABC在临床试验豁免目录中,那么如何开展临床评价?

ABC走临床豁免途径,即提供ABC与豁免目录的详细比对资料,以及ABC与豁免目录中已上市产品的对比说明,并提供相应支持性资料。

D产品应走同品种对比或者临床试验的临床评价路径。

4.临床试验前,是否一定要开展动物试验?

法规没有强制性规定,但是若部分产品注册技术指导原则或者临床试验指导原则作出要求,建议做动物试验。

5.临床试验时选用的对照品的注册证过期了,会不会影响自己产品的注册申报?

若注册证过期了,对照品注册证处于延续阶段,只要选用的对照品是注册证到期前生产的,问题不大;

若注册证过期了,未做延续,应该予以说明,问题不大;

若注册证过期了,延续失败,且这种失败是因为产品质量有问题,可能会影响自己产品注册。

6.若产品无指导原则、无标准等,如何开展临床试验?

(1)可参考同类产品的相关标准或者指导原则,如多焦人工晶状体的临床可以参考单焦人工晶状体的指导原则。

(2)与临床医生沟通,看临床医生一般评价哪些指标,评价方法是什么,评价标准是什么,了解他们约定成熟的一些指标,由此确定自己产品临床试验的评价指标和方法。

(3)查阅相关文献,调研境外同类产品是如何进行临床评价的。

7.自己产品完成临床试验了,但是后续出台了相关指导原则,发现自己和指导原则评价的临床指标不同,怎么办?

若指导原则提出了异于临床的新要求,肯定会给予一定的过渡期,不用担心,但是如果常规成熟的指标自己都没有评价,那么自己的临床试验就没有说服力。

8.HA(透明质酸钠)临床试验单元划分原则是什么?

不同材料、化学成分、配比、浓度、不同的交联方式或程度、不同的凝胶颗粒尺寸、不同的分子量、不同的适用范围、注册层次等,均应该分别开展临床试验。

9.受试者自身同期对照(左边打对照右边打申报产品或反之)可以吗?

有可能会造成受试者左右不对称,对受试者产生风险;

出现不良反应,无法判断是对照还是试验品的问题。

10.预期脱落率有没有要求?

不得超过20%,否则,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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