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错误情况及相关法规见下表
| 公司 | 产品 | 错误情况 | 相应法规 |
| 贝而克合翔医疗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 血液透析器 | 中文标示标签注册证标号错误 | 6号令第十条:(四)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 |
| 伯乐生命医学产品(上海)有限公司 | 鞘液 | 中文标示标签注册证标号错误 | 6号令第十条:(四)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 |
| 邦美(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 膝关节组件 | 型号标记错误 | 6号令第十条: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
| 明尼苏达矿业制造医用器材(上海)有限公司 | 伤口敷料 | 缺少生产日期 | 6号令第十条: (五)生产日期,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 |
| 明尼苏达矿业制造医用器材(上海)有限公司 | 自粘性敷料 | 缺少生产日期 | 6号令第十条: (五)生产日期,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 |
| 美敦力(上海)管理有限公司 | 患者程控仪 植入式神经刺激器的充电器套装 | 生产日期在注册证日期之前 | 无证生产 |
我国规定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等规章有关要求。
一 医疗器械标签包括的内容
-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 注册人或者备案人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进口医疗器械还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名称、住所及联系方式;
- 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
- 生产企业的名称、住所、生产地址、联系方式及生产许可证编号或者生产备案凭证编号,委托生产的还应当标注受托企业的名称、住所、生产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或者生产备案凭证编号;
- 生产日期,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
- 电源连接条件、输入功率;
- 根据产品特性应当标注的图形、符号以及其他相关内容;
- 必要的警示、注意事项;
- 特殊储存、操作条件或者说明;
- 使用中对环境有破坏或者负面影响的医疗器械,其标签应当包含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 带放射或者辐射的医疗器械,其标签应当包含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医疗器械标签因位置或者大小受限而无法全部标明上述内容的,至少应当标注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并在标签中明确“其他内容详见说明书”。其中生产日期应当在注册证之后,标签不当而被召回的产品中就有因生产日期在注册证之前而召回的。
二 医疗器械标签禁止出现的内容
- 含有“疗效最佳”、“保证治愈”、“包治”、“根治”、“即刻见效”、“完全无毒副作用”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 含有“最高技术”、“最科学”、“最先进”、“最佳”等绝对化语言和表示的;
- 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 与其他企业产品的功效和安全性相比较的;
- 含有“保险公司保险”、“无效退款”等承诺性语言的;
- 利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名义、形象作证明或者推荐的;
- 含有误导性说明,使人感到已经患某种疾病,或者使人误解不使用该医疗器械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加重病情的表述,以及其他虚假、夸大、误导性的内容;
-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