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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
泰国工业工程部(DIW)于2023年2月28日在《皇家公报》上发布了“关于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的危险物质管理”规定。要求企业经营者通知工业部门有关物质的库存量和处理完成情况。政府已发布有关危险物质清单,其中列出了8种相关化合物。
2022年9月13日,泰国工业部公布了《污染物排放和转移登记(PRTR)》草案,草案拟建议对于机器功率为500马力及以上的工厂2023年1月1日起生效;机器功率小于500马力的工厂于2027年2月1日生效。
根据《食品法》发布的标准:关于塑料制成容器的标准的第435号通知于6月17日在政府公报上发布,于6月18日生效。取代了泰国公共卫生部关于塑料容器标准的第295号通知。 通知规定塑料容器包括: 由单层塑料制成的容器;多层塑料容器压缩或粘接的容器。
泰国在其《政府公报》上发布了更新后的有害物质生产和进口申报要求,通告将于9月26日生效(公告发布后90天)。通告中所指的“有害物质”参照泰国工业部(DIW)统计整理的生产与进口有害物质清单。 修订后的通知规定,生产或进口有害物质法案附件5.6清单上所列有害物质的公司。
泰国通报了《危险物质法案》附件清单修订草案,涉及多个部委管理的化学品。修订目的是为了推动针对新关注物质采取适当的措施,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规定的关注化学品保持统一。意见反馈截止日期是2022年5月31日。
泰国工业部于2012年发布了B.E.2555即《危险物质危险分类和信息传递系统》。同年,该法规也被发布到了泰国的政府公报上。B.E2555采纳了《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三次修订版(紫皮书),将GHS分类和信息传递系统引入到泰国。
泰国正在准备对于有害物质的国家清单。泰国工业部要求企业制造或者进口物质中含有有害性质的,必须向泰国工业工作局(DIW)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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