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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新物质通报NSNR法规
2024年8月10日,加拿大环境与气候变化部(ECCC)宣布,拟对加拿大本国物质清单(DSL)进行修订。此次修订提议将198种原本因保密原因列于清单第三部分的物质移除,改以其化学文摘服务登记号(CAS号)的形式重新加入清单第一部分。目前,该提案正在进行为期60天的公众咨询阶段,最终命令将在《加拿大公报》第二部分发布后,予以生效。
加拿大环境部根据1999年《加拿大环境保护法》第71条(1)(b)款的规定,发布了一项新的通知。此通知要求相关人士在2025年1月29日之前,对2023年生产、进口或用于超过一定阈值的产品的312种PFAS提交强制性数据信息。
近日,加拿大政府根据《加拿大环境保护法》(CEPA)2023年新增的第76(1)条规定更新了公众提交评估申请的流程。该规定指出,任何人(包括进口商,生产商,消费者等等)均可向环境部长和卫生部长提交物质评估申请,以确认该物质是否符合CEPA第64条的环保与健康风险标准。部长们可以批准请求并将该物质添加到优先计划中,或者拒绝请求。
2024年4月,加拿大卫生部门宣布,为优化企业在提交产品安全数据表(SDS)或标签中的保密商业信息(CBI)豁免申请的流程,将修改《危险物质信息审查条例》(HMIRA)下CBI的交付期限,此次修改自4月1日起生效。
2024年1月27日,加拿大环境与气候变化部根据《加拿大环境保护法》(CEPA)发布了55种含铝物质涉环境及公众健康方面的风险管理评估草案。55种含铝物质所涉及的产品包括:艺术、工艺品和业余材料;汽车护理产品;建筑材料;清洁产品;食品包装;油墨、调色剂和着色剂;自我保健产品(化妆品、天然保健产品和非处方药);油漆和涂料;病虫害防治产品;塑料;纺织品;以及其他工业和商业用途的产品。
2024年1月,加拿大基于《加拿大环境保护法》(CEPA)对15种替代酚类物质进行了风险评估,并发布了相关的评估草案。该草案的目的是评估这些物质是否对人类健康或环境构成或可能构成风险。
12月9日,根据1999年《加拿大环境保护法》(CEPA)第68条,环境部和卫生部对《化学品管理计划》,为硅氧烷组的五种物质进行了全面评估,评估结果表示,这五种物质对人体健康及环境均无害。
2023年11月,加拿大环境部和卫生部拟定公布了《某些含有有毒物质的产品法规》,该法规将禁止制造、进口和销售某些煤焦油基密封剂产品以及某些 PAH 含量超过百万分之 1,000 的密封剂产品。
2023年10月28日,加拿大环境部和卫生部发布了有关含钛物质组的风险评估草案,根据《加拿大环境保护法》(CEPA)第68条,对13种含钛物质进行了风险评估,将其统称为含钛物质组。
2023年5月30日,《加拿大环境保护法》(CEPA)修正法案S-5在下议院通过了最终投票。S-5法案将CEPA的附表1的有毒物质清单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包括了致癌、致突变或生殖毒性 (CMRs) 或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固有毒性 (PBIT) 的物质,第二部分则涵盖其他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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