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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旭集团将于2月20日,3月6日和3月7日举办关于《2024年中国化妆品法规要求汇总》的线上会议,诚邀您参加。会议将围绕2024年化妆品注册备案情况、中国最新化妆品法规更新内容和要点以及中国化妆品法规功效检测要求和相关案例,展开深入分析探讨,帮助企业及时掌握政策动向,优化合规策略。
为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的公告》(2024年第50号)要求,进一步丰富化妆品原料参考数据,推进化妆品安全评估制度有序实施,中检院更新了《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现予发布(见附件),替代2024年4月30日发布的《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
2025年2月发布的《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以下简称《原料信息》),在2024年4月30日发布的2234种原料4415条使用量信息的基础上,对我国注册备案有效化妆品中原料信息进行梳理分析,更新为3608种原料7672条使用量信息,并增加了体毛、指(趾)甲等作用部位,同时还优化了参照使用原则。
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在于创新,而化妆品行业的创新源头则在于原料的创新。为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国家药监局总结了近年来化妆品原料管理的经验,针对行业反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实际需求,起草了本《公告》。《公告》旨在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化妆品创新发展机制,优化原料管理措施和技术要求,推动化妆品新质生产力的培育与发展,促进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2025年1月,国家药监局发布,经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62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北京市药监局进行化妆品监督抽检,6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四川省药监局进行化妆品监督抽检,14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为持续提升监控化学品进出口管理效能,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进一步优化部分三乙醇胺混合物进出口监管措施。
为有序推进化妆品安全评估制度实施,方便企业规范填报完整版安全评估资料,提升资料提交和产品申报效率,中检院优化了化妆品智慧申报审评系统中原有的产品安全评估资料填报模块,并于2024年12月6日17:00正式上线运行,
2024年11月4日,国家药监局发布,批准拜尔斯道夫德国总部公司申报的化妆品新原料异丁酰胺基噻唑基间苯二酚注册申请。该新原料采用化学合成工艺制得,经注册人组织开展功效和安全性验证,可作为美白剂用于驻留类化妆品(可能存在吸入暴露的产品除外)。其获批注册为我国祛斑美白化妆品研制和使用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
为做好化妆品标准持续制修订工作,国家药监局印发了2024年化妆品标准立项计划。现公开征集项目起草单位,请在化妆品标准制修订管理系统提交相关资料,网址为 https://www.nifdc.org.cn/nifdc/bshff/hzhpbzh/hzhpbzhxt/index.html。征集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药品安全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持续加强化妆品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化妆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切实维护公众用妆安全。现将4起化妆品典型案例信息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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