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加强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促进内镜诊疗适宜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我委组织对《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和呼吸内镜诊疗技术等13个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和普通外科等10个专业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3〕44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2.呼吸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pdf
3.消化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pdf
4.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pdf
6.脊柱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pdf
7.泌尿外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pdf
8.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pdf
9.妇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pdf
10.儿科呼吸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pdf
11.儿科消化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pdf
12.小儿外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pdf
13.鼻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pdf
14.咽喉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19年版).pdf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19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