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6年5月29日,欧盟委员会通过了《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26/1154》,对《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EU)第540/2011号》进行修订,决定将甲氧虫酰肼(methoxyfenozide)、吡噻菌胺(penthiopyrad)和萜类混合物QRD 460(terpenoid blend QRD 460)三项活性物质从已批准活性物质清单中删除。该条例自2026年6月18日起正式生效。
涉及农药产品出口欧盟的中国企业,需高度关注此次法规变化对植物保护产品市场准入的影响。
一、法规基本信息
法规编号: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26/1154(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26/1154)
·通过日期:2026年5月29日;
·生效日期:2026年6月18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第二十日);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欧盟成员国,具有全面约束力并直接适用。
二、被移除批准清单的 3 种活性物质
序号 | 中文通用名 | 英文通用名 | CAS | 原附件位置 |
|---|---|---|---|---|
1 | 甲氧虫酰肼 | Methoxyfenozide | 161050-58-4 | 附件 E 第 11 条 |
2 | 吡噻菌胺 | Penthiopyrad | 183675-82-3 | 附件 B 第 57 条 |
3 | 萜类混合物 QRD 460 | Terpenoid blend QRD 460 | 混合物 无单一CAS号 | 附件 B 第 84 条 |
根据条例正文中的“鉴于”条款(Whereas clauses),三项活性物质被删除的原因如下:
·甲氧虫酰肼(methoxyfenozide):此前列于(EU)第540/2011号实施条例附件E部分第11项。甲氧虫酰肼申请人在批准期满前未能提交令欧盟满意的补充数据,导致批准未能续展。
·吡噻菌胺(penthiopyrad):此前列于附件B部分第57项。吡噻菌胺,原批准于2023年12月31日届满,申请人在此之前撤回了续展申请。
·萜类混合物QRD 460(terpenoid blend QRD 460):此前列于附件B部分第84项。就萜类混合物QRD 460而言,原批准于2025年1月31日届满,且在批准期满前未能提交续展申请。
上述三项活性物质均无续展申请提交,或虽有提交但已撤回。相关批准期届满后,这些活性物质不再获得批准,因此应从(EU)第540/2011号实施条例附件中予以删除。
三、对国内出口企业影响
本次删除的三个活性物质中,甲氧虫酰肼和吡噻菌胺均为农药有效成分;萜类混合物QRD 460则属于植物源农药类别。相关活性物质广泛用于杀虫剂和杀菌剂产品中。
企业需注意:
- 新规生效后,不得再以该三种成分配方新品申请欧盟农药登记;
- 已在欧盟市场或运输途中的相关产品,应尽快与进口商及各成员国主管机构确认该国是否授予宽限期及具体到期时间,避免在宽限期届满后继续销售,引发合规风险;
行动建议:
·立即排查出口欧盟的植保产品中是否含有上述活性物质;
·对于含有上述活性物质的在途或库存产品,尽快与欧盟进口商沟通处理方案;
·积极寻找替代性活性物质,提前布局新产品。
结语
欧盟农药活性物质批准清单的动态调整,反映了欧盟在植物保护产品领域日趋严格的监管趋势。对于希望持续开拓欧盟市场的中国企业而言,密切关注欧盟农药法规动态、及时调整产品策略,是保持市场竞争力的必要之举。关注本账号,第一时间同步欧盟官方法规原文解读、国内农资出口合规资讯,助力外贸企业规避技术性贸易壁垒。
欧盟原文: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3A32026R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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