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9日,欧盟委员会基于欧盟植物保护法规(EC)No 1107/2009 第17条第1款规定,正式公布实施条例(EU)2026/1826,对欧盟农药活性物质批准名单实施条例(EU)No 540/2011 的附件进行了修订。由于欧盟官方无法在相关活性物质当前批准有效期届满前,完成其再评审(renewal)的最终决定,因此包含吡唑醚菌酯(pyraclostrobin)、甜菜宁(phenmedipham)、丁酰肼(daminozide)等在内的 21 个重要活性物质的批准有效期将获得 3 个月至约 3.5 年不等的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