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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HA呼吁企业根据《饮用水指令》提交物质清单调整意向通知

2026 年 1 月 5 日,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上线“饮用水接触材料正面清单”统一申报平台,企业只需登录 ECHA 行业门户,即可一键提交拟保留、新增或删除的物质信息;所有通知须按《饮用水指令》要求以IUCLID格式编制。

背景

欧盟《饮用水指令》旨在保护人类和环境免受污染饮用水的危害。该指令要求,从水源到用水的整个供水过程中,凡与饮用水接触的材料,其起始物料、配制品或成分必须列入四份欧盟正面清单之一。企业若需增补、更新或删除清单中的物质,须先向 ECHA 提交意向通知,并在 12 个月内递交正式申请。

欧盟正面清单(DWD)

欧盟针对各类材料(包括有机材料、水泥基材料、金属材料、搪瓷、陶瓷或其他无机材料)制定的允许使用物质、配比及成分清单,明确了在制造与人类饮用水接触的材料或产品时,可授权使用的物质及其配比范围。欧盟正面清单在适用情况下,还规定了物质、配比及成分的使用条件以及迁移限量。

  • 附件I:有机材料起始物料的欧盟正面清单;
  • 附件II:金属材料配比的欧盟正面清单;
  • 附件III:水泥基材料有机成分的欧盟正面清单;
  • 附件IV:搪瓷、陶瓷及其他无机材料配比的欧盟正面清单。

完整清单请见

https://chem.echa.europa.eu/obligation-lists/euPositiveList

为协助申报方准备材料,ECHA同步发布了以下资源:

提交意向通知后,申报方有12个月时间准备正式申请。自2027年1月起,申报方可开始提交修订欧盟正面清单的申请材料。

https://echa.europa.eu/-/echa-asks-companies-to-start-notifying-intentions-under-the-drinking-water-dir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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