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9日,美国参议院国会记录(Congressional Record)发布S.4153号法案——《2026年永久化学品监管与问责法案》(Forever Chemical Regulation and Accountability Act of 2026),提议全面淘汰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并建立完善的监管框架。
法案主要内容
一、年度监测与报告要求(第102(a)条)
1. 报告规则制定时间:法案生效后3年内,EPA署长需发布最终规则,要求PFAS制造商和使用者提交报告。
2. 报告内容要求(首次报告及年度更新)
制造商和使用者需在规则发布后18个月内提交首次报告,之后每年提交,内容包括:
报告项目 | 具体内容 |
|---|---|
必要用途描述 | 产品/工艺中PFAS的功能、使用量和浓度、商品名、化学身份和分子结构 |
更安全替代品 | 正在使用的PFAS替代方案 |
环境排放 | 任何可检测水平的PFAS排放 |
联邦要求用途 | 联邦法律、标准或政府规范要求的PFAS使用 |
非必要用途描述 | 所有非必要用途的详细说明 |
生产/加工总量 | 每种PFAS的制造或加工总量,以及各类用途的估算量 |
副产品 | 制造、加工、使用或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 |
环境与健康影响 | 所有现有关于PFAS环境和健康影响的信息 |
暴露人数 | 工作场所暴露人数及暴露持续时间 |
处置方法 | 每种PFAS的处置或销毁方式(首次报告及变更) |
附加信息 | 署长要求的其他信息 |
二、生产与消费淘汰时间表(第102(b)条)
总体淘汰期限:法案生效后10年内,制造商和使用者必须完成非必要用途的全面淘汰。
三、特定产品的加速淘汰时间表(第102(b)(4)条)
时间节点 | 禁止销售的产品 | 例外情况 |
|---|---|---|
1年后 | 含PFAS的地毯/地毯、织物处理剂、食品包装和容器、儿童产品、油气产品 | 二手产品可继续销售 |
2年后 | 含PFAS的化妆品、室内纺织品、室内软体家具、配饰/手提包、室内外服装 | |
4年后 | 含PFAS的户外纺织品、户外软体家具 | |
5年后 | 含PFAS的恶劣潮湿条件户外服装(故意使用) |
四、适用范围
- 适用于美国各州、领土、自由联系邦、印第安部落和哥伦比亚特区
- 不适用于仅在日常运营中接收PFAS的实体(如固体废物管理设施、公共供水系统等)
https://www.congress.gov/119/crec/2026/03/19/172/50/CREC-2026-03-19-pt1-PgS1370.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