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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化学物质登记情况整理(截止至2016年3月9日)

来源 瑞旭技术 作者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7号令,以下简称7号令)于2010年10月15日正式实施。自7号令实施以来,环境保护部(MEP)定期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情况进行了公示和公告。截止2016年03月7日,科研备案共进行了16次公告,简易申报共10次公告,常规申报51批公示。瑞旭技术整理了自2010年10月的所有类型的申请情况,供企业参考。

各申报类型申报情况
申报类型时间数量链接
科研备案2010年10 月~ 2011年3月225查看
2011年4~6月225查看
2011年7~9月287查看
2011年10~12月227查看
2011年总计964
2012年1~3月199查看
2012年4~6月207查看
2012年7~12月484查看
2012年总计890
2013年1~3月165查看
2013年4~6月246查看
2013年7~9月235查看
2013年10~12月253查看
2013年总计899
2014年1~6月472查看
2014年7~12月450查看
2014年总计922
2015年1~6月517查看
2015年7~12月592查看
2015年总计1109


简易申报
2011年1月~6月1570查看
2011年7月~12月2997查看
2011年总计4567
2012年1月~6月1474查看
2012年7月~12月1928查看
2012年总计3402
2013年1月~6月1418查看
2013年7月~12月1389查看
2013年总计2807
2014年1月~6月1559查看
2014年7月-12月1313查看
2014年总结2872
2015年1月~6月1470查看
2015年7月~12月1479查看
2015年总结2949
常规申报2012年01.062查看
2012年05.3011查看
2012年08.3012查看
2012年09.1710查看
2012年12.048查看
2012年12.3110查看
2013年01.044查看
2013年04.037查看
2013年05.067查看
2013年05.214查看
2013年06.095查看
2013年07.115查看
2013年07.248查看
2013年08.096查看
2013年09.1710查看
2013年11.186查看
2014年01.024查看
2014年01.1711查看
2014年01.2812查看
2014年02.075查看
2014年03.193查看
2014年03.314查看
2014年04.216查看
2014年05.214查看
2014年06.1214查看
2014年07.2320查看
2014年09.115查看
2014年09.116查看
2014年11.045查看
2014年11.049查看
2015年01.046查看
2015年01.049查看
2015年01.194查看
2015年01.228查看
2015年02.126查看
2015年03.1716查看
2015年04.107查看
2015年04.307查看
2015年05.253查看
2015年06.237查看
2015年07.079查看
2015年.07.309查看
2015年09.2312查看
2015年10.206查看
2015年10.2010查看
2015年11.1314查看
2015年12.2311查看
2015年12.2311查看
2016年01.2613查看
2016年02.1510查看
2016年03.079查看
总计410


● 科研备案
科研备案申报是所有新化学物质申报类型中申报条件最低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化学物质就可办理科学研究备案申报:
(一)以科学研究为目的,新化学物质年生产量或进口量不满0.1吨的;
(二)为了在中国境内用中国的供试生物进行新化学物质生态毒理学特性测试而进口新化学物质检测样品的。
常规申报类型和简易申报基本情形事先都需要做个科研备案。

● 简易申报
一、简易申报基本情形
  • 新化学物质年生产量或进口量不满1吨
二、简易申报特殊情形
  • 中间体,且年生产量或者进口量不满1吨的;
  • 仅供出口,且年生产量不满1吨的;
  • 科学研究,且年生产或者进口量在0.1吨以上且不满1吨的;
  • 新单体含量低于2%的聚合物;
  • 低关注聚合物
  • 工艺和产品研究开发且年生产量或者进口量不满10吨,不超过二年。
常规申报
新化学物质年生产或者进口量1吨以上的,应当在生产或者进口前向环境保护部化学品登记中心提交新化学物质申报报告,办理常规申报,符合简易申报条件的情况除外。
常规申报遵循“申报数量级别越高、测试数据要求越高”的原则。申报人应当按照环境保护部制作的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提供相应的测试数据或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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